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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2-1 12:5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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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事情是没必要纠结的。变压器低压侧保护算第一级,中间配电箱算第二级,电器控制算第三级,中间可以树杈式分接,都算第二级。
现时变压器最多是三圈变,也就是一个变电所最多是三种电压等级。一个用户配电范围毕竟有限,也很少有35kV电动机。一般35kV受电,再经过35/10kV变压器,将10kV送到用电点,就可以了。如果容量较大,用110授电,经110/10kV变压器即可,中间也不需要35kV啦。
现在,城市里配电容量增加,供电可靠性要求提高,而且改造架空线路需要。先把10kV送到某一个负荷相对集中的地方,设置一个开闭所,分十几条电缆向各用户供电。而且,这个开闭所可以从若干条10kV输入电源,形成环形母线,这样提高了供电可靠性。这种 方式是不算一级的。
最多只能二级,否则保护无法整定,都是没有的事情。升高电压,就是为了减少电流。所以,故障电流在高低压处反应是不同的。比如,10kV母线三相短路,动作的必定是变压器10kV测速断。35kV侧电流要小得多,最多也是带时限速断动作,在其动作以前,已经消除故障了。也就是说,变压器低压侧短路,不会使高压侧速断动作的。因为低压侧短路电流一定小于变压器高压侧短路电流。也无论如何不会导致110kV侧速断动作,除非保护失效。
低压也一样,前一级过负荷动作电流,必定大于后一级过负荷电流。后一级短路故障,前一级只能是带时限过流,必定迟于后以及动作时间。如此一级一级相扣,不存在保护无法整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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