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审查意见
本帖最后由 mofei0312 于 2018-9-4 12:59 编辑消防电源:
1,一级负荷的两路电源不在同一桥架内敷设。
2,避难层的电源应采用引自配电室的专线供电。
消防应急照明:
1,消防应急照明系统设计应采用集中电源集中控制型(智能型),其系统设计应满足规范GB17945-2010的相关规定。 一级负荷的两路电源不在同一桥架内敷设
规范是:不宜,当在一个桥架内时用隔板分开(就回复中间加隔板) 避难层的电源应采用引自配电室的专线供电
认同,可靠性高 消防应急照明系统设计应采用集中电源集中控制型(智能型)
目前没有规范强制(以后会有,但也是大型公建、重要建筑等) 树欲静而风不止 发表于 2018-9-4 10:20
一级负荷的两路电源不在同一桥架内敷设
规范是:不宜,当在一个桥架内时用隔板分开(就回复中间加隔板)
现在的情况是审图逼得设计完全分开,强电一套桥架,消防一套桥架,电井和电缆沟也是,完全分开,也是醉了 kuaiing 发表于 2018-9-4 10:26
现在的情况是审图逼得设计完全分开,强电一套桥架,消防一套桥架,电井和电缆沟也是,完全分开,也是醉了
强电和消防最好分开(其规格材质都不相同) 消防配电回路与普通配电回路在同一桥架内敷设明显不合理。 前提应该是消防负荷的前提,要分开的意思 树欲静而风不止 发表于 2018-9-4 10:22
避难层的电源应采用引自配电室的专线供电
认同,可靠性高
请问这个哪里有规范依据吗 消防线路应是不能和普通线路敷设在同一桥架内 mofei0312 发表于 2018-9-4 13:00
请问这个哪里有规范依据吗
刚刚发布的《建筑高度超过250米的高层建筑设计的特殊防火措施》 mofei0312 发表于 2018-9-4 13:00
请问这个哪里有规范依据吗
第二十五条 消防供配电线路应符合下列规定:
1消防电梯和辅助疏散电梯的供电电线电缆应采用燃烧性能为A级、耐火时间不小于3.0h的耐火电线电缆,其他消防供配电电线电缆应采用燃烧性能不低于B1级,耐火时间不小于3.0h的耐火电线电缆。电线电缆的燃烧性能分级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缆及光缆燃烧性能分级》GB31247的规定;
2消防用电应采用双路由供电方式,其供配电干线应设置在不同的竖井内;
3避难层的消防用电应采用专用回路供电,且不应与非避难楼层(区)共用配电干线。
我们这个项目只有150m,现在做法是避难层的消防电源(除了应急照明外),其他都是专用回路 mofei0312 发表于 2018-9-4 14:48
我们这个项目只有150m,现在做法是避难层的消防电源(除了应急照明外),其他都是专用回路
这种情况,审查应该是可以通过的,因为没有规范支持 树欲静而风不止 发表于 2018-9-4 10:28
强电和消防最好分开(其规格材质都不相同)
隔板隔开也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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