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ccat 发表于 2018-7-9 10:58:26

rainmen_73 发表于 2018-7-8 15:51
楼主列举规范中只有GB50116,GB50016,JGJ16是住建部发布的.工程设计中发生各种规范不一致情况时,没啥可犹 ...

感觉GB17945和CCCF认证在照明角度方面不够专业。

sccat 发表于 2018-7-9 11:15:05

这个问题要理顺还是比较复杂的。
1年前的拙作,发表在了《建筑电气》2017年的1-增刊,因为是增刊,CNKI上没有。

rainmen_73 发表于 2018-7-9 11:43:01

sccat 发表于 2018-7-9 11:15
这个问题要理顺还是比较复杂的。
1年前的拙作,发表在了《建筑电气》2017年的1-增刊,因为是增刊,CNKI上 ...

大致看了一下,文章旁征博引,内容详实。但有一段描述不大理解:“二级消防负荷仅针对线路有双回路要求而对电源没有双重电源要求,平时工况下双回路供电,消防工况由于电源在灯具内部没有外部线路应也可以视为满足从电池到光源的双回路要求,只要蓄电池满足连续供电时间就可以了" 这里分了平时工况和消防工况,平时工况的双回路是指两路市电吗?消防时为何不再考虑市电供电方式?叶总如何得出火灾状态下“从电池到光源的双回路要求”是满足的?这里的“双回路”指哪两个回路。另外,一级负荷又如何考虑?

设计原理30讲 发表于 2018-7-9 13:39:50

设计原理30讲 发表于 2018-7-9 13:57:58

sccat 发表于 2018-7-9 15:05:56

rainmen_73 发表于 2018-7-9 11:43
大致看了一下,文章旁征博引,内容详实。但有一段描述不大理解:“二级消防负荷仅针对线路有双回路要求而 ...

灯具内部的线路长度接近于0了,再谈电池到光源的双回路已经没有意义。
一级负荷,呵呵,根据国内的规范没法说,除非观念有很大的转变,转变太大了,说了不合适。

sccat 发表于 2018-7-9 15:21:32

rainmen_73 发表于 2018-7-9 11:43
大致看了一下,文章旁征博引,内容详实。但有一段描述不大理解:“二级消防负荷仅针对线路有双回路要求而 ...

上面这段主要是讲自带电源时供电线路的耐火要求可以放宽的举例说明。

zhouke 发表于 2018-7-9 15:26:11

应急照明为消防负荷,火灾时应切除有关部位的非消防电源,应确保应急照明供电可靠性;一级负荷应由2路电源供电,火灾时切断正常供电电源后仅由应急灯自带电池(也可能出现故障)一路电源供电不满足规范要求;应急灯自带电池的容量随充放电次数的增加而降低,无法保证规范规定的连续供电时间;通过断电强亮应急照明消控室图形显示装置无法显示应急照明故障状态和工作状态。

BXHH 发表于 2018-7-9 15:26:38

设计原理30讲 发表于 2018-7-9 13:57
1、编写人员写出我国规范条文编写的原始依据。依据什么试验,什么理论、什么统计规律、什么性能化设计原则 ...

高见{:1_418:}

BXHH 发表于 2018-7-9 15:53:25

sccat 发表于 2018-7-9 15:21
上面这段主要是讲自带电源时供电线路的耐火要求可以放宽的举例说明。

叶总的观点,是需要将应急照明分为一般应急照明和消防应急照明,个人判断这个基本是中国特色,实际操作中问题多多,所以建议合并,当然是从规范体系开始就要合并。

sccat 发表于 2018-7-9 16:14:59



从原则上看是不需要区分的,但在目前的规范体系下是以消防应急照明为主,其它从实际上做了更好的地方,放宽为非消防应急照明更灵活,更容易实施。
消防部门的话语权很高,即使合并,也会以消防为主,加越多东西进去越难执行。

小丑鱼 发表于 2018-9-1 13:53:47

学习中 各位专家继续

fly55555555 发表于 2018-9-4 09:52:22

负荷分级先不说究竟应该对高压还是对终端设备,对于现状而言,疏散应急照明应该与那些消防设备分开考虑。备用照明(如消防泵房、消防控制室、风机房等)、消防设备等两路电源供电没啥争议。之所以疏散应急照明有争议就在于强起和其功能,本身用于疏散,而规范有专款描述各种连续供电时间,就是说明这个通过集中或自带蓄电池满足要求的时间就可以了,本身每个防火分区里面,灯具数量不多,功率还不大,所以蓄电池很容易满足,不像风机水泵那些动辄十几或几十KW。另外就是消防队灭火的断电不断电,消防队员来了也要求断电,难道规范编制是为了这个时候开始计算要求连续供电时间的吗?能保证到火灾延续时间结束吗?归根到底,性质是为了疏散,疏散时间够了就够了,都说自带电池的没人维护要坏,集中好一点,其实一个样,自带电池的也就坏一部分,集中蓄电池的换一次那么贵,不更换坏的是全部。把人的不作为(不去维保)用所谓的更可靠的电源供电方式来弥补,没啥用,因为灯坏了没人换跟电池坏了没人换是一样的。把电气设计复杂化是当前编规范的通病,让他们搞搞设计,不搞那些大规模的(毕竟大规模的才贴合规范,上了智能系统啥的肯定没毛病),就搞半大不小的。

D800-1~8 发表于 2018-9-16 00:26:04

不要紧的
丁总的 GB51309-2018马上一统江湖了
和《消火栓水系统规范》《喷淋规范》一样的,是技术标准
海乃百川,包罗万象
包括了规划设计、施工监理、安装调试、维护管理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的公告
    现批准《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1309-2018,自2019年3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2.4、3.3.1、3.3.2、4.1.4、4.5.11(6)、6.0.4、6.0.5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标准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www.mohurd.gov.cn)公开,并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18年7月10日

890214 发表于 2018-12-27 15:58:17

sccat 发表于 2018-7-9 15:21
上面这段主要是讲自带电源时供电线路的耐火要求可以放宽的举例说明。

文中:"BS5266-1:2016第8.1条明确自带电源的灯具配电线路可以不考虑防火要求,笔者认为这种分区是合理的“,深表赞同。 对于三级负荷既然是断电点亮,个人觉得完全没必要非用钢管,采用塑料管暗敷设一样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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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关于应急照明和消防应急照明规范体系不协调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