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祥明 发表于 2018-5-11 09:09:17

商店能否等同于商店建筑呢?----当然不能,从名词的含义上是局部和整体的关系。
以商店不等于商店建筑,《商店建筑电气设计规范》不是“商店电气设计规范”为理由,在住宅下商业服务网点电气设计中不执行《商店建筑电气设计规范》有逻辑上的正确性。
但是,一排商业服务网点处于住宅底部时是网点,移出住宅单独建造便成为商店建筑了,而其内在并无任何不同。

二点半太阳 发表于 2018-5-11 14:59:05

住宅下的商店和住宅下的商业服务网点,在平面布置、防火措施、疏散距离等方面,要求是不完全一样的。商业服务网点移出住宅建筑时,就不是商业服务网点了,也不能按照商业服务网点得要求来设计了。

二点半太阳 发表于 2018-5-11 15:03:37

既然商店不能等同于商店建筑,《商店建筑电气设计规范》不是“商店电气设计规范”,干嘛要用《商店建筑电气设计规范》来审查商业服务网点呢?相关的电气设计规范足够商业服务网点用了。

zhe2b 发表于 2018-5-11 15:17:01

这个问题开始死循环了

wangguichao66 发表于 2018-5-11 16:27:26

江祥明 发表于 2018-5-11 09:09
商店能否等同于商店建筑呢?----当然不能,从名词的含义上是局部和整体的关系。
以商店不等于商店建筑,《 ...

“一排商业服务网点处于住宅底部时是网点,移出住宅单独建造便成为商店建筑了,而其内在并无任何不同。”
字面上是的。但从《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独立出“商业服务网点”的初衷来说有区别,个人理解主要是服务的对象(通常是小区内住户)以及人员密集程度不同,“商业服务网点”在消防(人员相对比较熟悉环境,疏散比较容易)方面要求有所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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