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3| 王林 民用建筑中30mA剩余电流保护器设置探讨
本帖最后由 rainmen_73 于 2018-4-3 15:34 编辑我发帖本意并非指摘文章论述。但问题是作者列举了GB13955的条文(设计审图广泛了解),又去用GB16895(设计审图知之甚少)去驳斥的做法并无益于设计实践中去说服别人谁对谁错。两本都是现行规范,有矛盾或不一致时,设计也只能从严,否则可能审图就过不了。 P.S. 文章正文最后一段GB 16895误为“16859”
还没有看到该文章,麻烦讲讲 树欲静而风不止 发表于 2018-4-3 16:00
还没有看到该文章,麻烦讲讲
文章主旨就是用GB 16895.21-2012 低压电气装置 第4-41部分:安全防护 电击防护论述哪些电气设备或安装环境需要设置30mA漏电 在我国目前行业内,用一本现行规范条文去推翻另一本规范说法的做法没有什么意义 rainmen_73 发表于 2018-4-3 16:11
在我国目前行业内,用一本现行规范条文去推翻另一本规范说法的做法没有什么意义
同意 一本是IEC等效的规范,一本是GB规范,现在改为GB/T规范,难道不应该好好学习IEC吗? linlinxp 发表于 2018-4-10 15:25
一本是IEC等效的规范,一本是GB规范,现在改为GB/T规范,难道不应该好好学习IEC吗?
理论学习当然应该。实际工程设计中所执行规范比高低上下没必要。改T确实可以不执行,但也会有图审不理会 rainmen_73 发表于 2018-4-12 11:43
理论学习当然应该。实际工程设计中所执行规范比高低上下没必要。改T确实可以不执行,但也会有图审不理会
如果国内规范都执行的,都是正确的话,那来这么多争议,从民规到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再到火规,说白了,编制国家规范的过程是一个 刚开始学苏联,现在学欧美的过程,如果都按现行规范执行,执行的了吗? 不管怎么样,有交流,有碰撞,才有提高,盲目的执行规范,殊不知错误的东西也不加思考的执行。被诟病或粗制滥造的规范也去执行,10年后回头看,会不会被笑话呢。
说个段子:某大型企业揽到了某行业规范主编资格,于是委托了某高校教授,教授又找了几个研究生,新行业规范就出了,只是一次利益分配而已。 linlinxp 发表于 2018-4-14 13:10
不管怎么样,有交流,有碰撞,才有提高,盲目的执行规范,殊不知错误的东西也不加思考的执行。被诟病或粗制 ...
请教是作者本人吗 本帖最后由 云溪2 于 2018-4-19 09:20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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