泵站等应急照明供电设计问题
泵站和污水厂一般不需设火灾自动报警和联动控制系统,设计执行的《城镇排水系统电气与自动化工程技术规程》CJJ120-2008的3.9.3条允许自带蓄电池的应急灯具电源接在与正常照明分开的线路上,控制仅在普通电源断电时自动点亮,这与相关规范要求的设专用消防应急照明配电箱且须联动控制情况不一致,那么泵站和污水厂中的应急照明供电设计是否可以按CJJ120执行?
消防上的事,还是要按建规 是不是可以理解为:CJJ120-2008管自己的备用照明,但是消防照明,还是要看防火规范。 x01oct 发表于 2018-4-3 09:20
是不是可以理解为:CJJ120-2008管自己的备用照明,但是消防照明,还是要看防火规范。
是的。应急照明说法太笼统。还是应该分为消防疏散照明,安全照明和备用照明。这样才便于对照相关规范条文 rainmen_73 发表于 2018-4-3 09:22
是的。应急照明说法太笼统。还是应该分为消防疏散照明,安全照明和备用照明。这样才便于对照相关规范条文
规范在这里写得非常笼统,而且各本规范之间说法不一,很容易让设计方和建设方误解。
就一个强条“备用电源严禁接入应急系统”就搞死了多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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