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置外可导电部分(如:金属管道)作为接地线的问题
GB50034 3.2.13 中说:装置外可导电部分严禁作为保护接地中性导体的一部分。 如果这样的话,是不是金属管道不能作为接地线使用? GB50034 3.2.13 应该是GB50054 金属管道不能作为接地线使用?不能,主要是依据GB50065 树欲静而风不止 发表于 2018-1-11 09:12
金属管道不能作为接地线使用?
不能,主要是依据GB50065
老树建议下次把规范条文复制上来,让我们学习学习,加深印象啊 {:1_428:} 树欲静而风不止 发表于 2018-1-11 09:11
GB50034 3.2.13 应该是GB50054
对,应该是GB50054!{:1_416:} wzkasdwzk 发表于 2018-1-11 09:50
对,应该是GB50054!
那所有的设备应该直接接到接地网上吗? 本帖最后由 x01oct 于 2018-1-11 10:18 编辑
树欲静而风不止 发表于 2018-1-11 09:12
金属管道不能作为接地线使用?
不能,主要是依据GB50065
GB/T50065-2011的第8.2.2条
本帖最后由 x01oct 于 2018-1-11 10:29 编辑
我对这一条确实有疑惑,从条文说明中也没有得到答案
“装置外可导电部分”是不是与“装置外露可导电部分”不一样呢?前者说装置以外,后者说装置的外壳?
举例:一部装有金属保护外壳,同时具有金属外壳的手机(好绕{:1_428:}),那么手机的金属外壳算外露可导电部分,单独安装的金属保护外壳算装置外可导电部分?是这样理解么?
“保护接地中性导体”应该说的是PEN,这应该没有疑意吧,那“保护接地中性导体的一部分”是指的什么?如果是作为“保护接地中性导体”而没有作为“一部分”,是否可行?
最后,我认为楼主理解错了,50065里说可以作为PE(有条件),50054里说不可以作为PEN(无条件,强条,但具体文字需要再分析,再理解)
GB50054 3.1.13说的“保护接地中性导体”是指PEN,而接地线一般指PE。前者有导电要求,材质一般与相线是一致的。后者只要求连接可靠和满足动热稳定要求,可以使用设备外壳、金属构件。也可以使用金属管,规范上不允许的金属水管是指供、排水之类功能的金属管! wzkasdwzk 发表于 2018-1-11 09:58
那所有的设备应该直接接到接地网上吗?
或者接地干线上,只要不是串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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