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福建的同仁?
现在福建充电桩有没有规定按多少比例设置?谢谢。 第十条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应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且已建设充电设施的非固定产权停车泊位不应低于总车位的20%。大型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车位比例不低于10%。鼓励建设立体式停车充电一体化设施。每2000辆电动汽车至少配套建设一座公共充电站,各设区市及平潭综合实验区城区范围内公共充电桩与电动汽车比例不小于1︰12,城市核心区公共充电服务半径小于2公里。 .P.atient 发表于 2017-11-7 18:47
第十条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应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且已建设充电设施的非固定产权停车泊位不 ...
谢谢回复,请教出自哪本当地规范? 《福建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暂行办法》 chipy 发表于 2017-11-8 08:44
谢谢回复,请教出自哪本当地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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