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明确的说明,还是大家理解它就应该是这样的? x01oct 发表于 2017-10-10 12:49
至于所谓的“不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为什么会追究设计责任”的问题,因为我不是追究方,不予评论。
但是 ...
rain工这种态度值得大家学习,电气设计应该简单化,该设才设,而不是怕出问题还是设置吧。不过平时自己做设计的时候也有过这种纠结,和楼主一样很难受,自己年纪轻轻也不能也不敢另辟蹊径。 爱你大豆 发表于 2017-10-20 14:26
rain工这种态度值得大家学习,电气设计应该简单化,该设才设,而不是怕出问题还是设置吧。不过平时自己做 ...
我到是持不同意见,电气设计安全第一,使用方安全、设计方安全、大家安全最重要~~ x01oct 发表于 2017-10-20 15:37
我到是持不同意见,电气设计安全第一,使用方安全、设计方安全、大家安全最重要~~
你说的安全重要没错。。
但看设上之后的效果,对湿式非预作用系统没有增加,自喷本来不需要联动。
如果看火灾报警在其他方面的安全好处。。却够不上建规8.4.1前12条的任何一个,就不够经济了。
这就算过度设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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