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类高层办公楼消防配电干线如何不穿越防火分区?
八层老办公楼改造,属于二类高层,原来各层走廊和楼梯间应急照明引自各层普通照明配电箱,灯具自带蓄电池,各配电箱电源引自地下室配电间。现在按14火规要新设独立应急照明配电箱。此办公楼每层建筑面积不超过1500平,作为一个防火分区。规范规定,消防配电干线宜按防火分区划分,如果从地下室配电间引到各层,就要穿越各层防火分区,走电缆井的话,每层电缆井算不算本层防火分区内?况且原电缆井内线路也很乱,可能无法做到规范规定的分别布置在电缆井的两侧。
如果由地下配电室引出一路电缆,穿外表面涂刷防火涂料的金属管垂直明敷设,树干式配电到各层应急照明箱是否可以?
纠正一下,通常应该说14建规。树干配电应该没问题 谢谢。这种消防用电的树干式配电,你都采用哪种办法? 明敷不好看,应尽量设置在电井中 树干式配电没有问题,就是担心做成链式 电缆井内很乱,不能做到分开两侧敷设,规范规定是“应”。
穿防火分区就穿吧,毕竟规范规定是不宜,没条件就违反一下。
树干式配电与链式配电的区别,我觉得就是在于链式配电的设备用一个总保护,树干式配电每个分支都有自己的保护。 旧建规是分干线不宜,支线不应。新建规是支线不宜。明显是降低了要求。 10.1.7 消防配电干线宜按防火分区划分,消防配电支线不宜穿越防火分区。
按防火分区划分也是不宜穿越防火分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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