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应100%预留充电设施建设安装条件
住建部于2015年12月7日下发的建规【2015】199号文件(三)加大充电设施规划建设力度第2小点: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应100%预留充电设施建设安装条件”文中“应100%预留充电设施建设安装条件”指的是供电变压器需要按100%车位预留容量还是100%的车位预留有充电桩安装土建条件即可。目前各地主管部门对此各执己见,说法不一。大家对此有什么看法?
安装土建条件要预留,供电分期实施 我们这看规划条件,一般规划条件都会给你开预留多少的充电设施,按规划条件来就行, 这个一“预留”,就给开发商无限空间,反正现在不搞,以后再说 树欲静而风不止 发表于 2017-7-6 09:57
这个一“预留”,就给开发商无限空间,反正现在不搞,以后再说
我们是预留变电所,一部分做到专变,配电箱做到防火分区内配电小间 现时还可以按规划要点执行。 树欲静而风不止 发表于 2017-7-6 08:37
安装土建条件要预留,供电分期实施
正解{:1_416:}{:1_416:} 还是我们当地的供电公司给力,直接发文说按车位100%预留,单台7kW,需要系数0.2,变压器预留容量即可。 fitman 发表于 2018-2-23 14:43
还是我们当地的供电公司给力,直接发文说按车位100%预留,单台7kW,需要系数0.2,变压器预留容量即可。
我这里供电局,没有发文,口头说按18%预留,没给需要系数.....但要求必须走高基......
还是您那里的供电公司给力~~ 江苏某市最新要求,变压器容量按100%充电桩配,充电桩系数取0.3。另外30%充电桩设置到位。其余做预留。桥架通道可不实施,地下室出墙套管应预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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