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点半太阳 发表于 2016-12-29 15:45:35

电动自行车充电库属于爆炸危险环境吗?

《车库建筑设计规范》JGJ100-2015第7.4.8条条文解释中,电动自行车充电库,“应满足《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不管它写错规范名称,电动自行车充电库是否按照爆炸危险环境设计?你是如何设计的?

rainmen_73 发表于 2016-12-29 16:24:14

手机充电呢

zhangjunnhs 发表于 2016-12-29 16:46:42

条文说明已经设置了前置条件,需要充电的才考虑防爆要求,不能断章取义。

zhangjunnhs 发表于 2016-12-29 16:50:10

7.4.8 为了在机动车库内进行一些小的保养,可根据业主的保
养工艺要求,配置36V 、220V 、380V 电源插座。在非机动车库
内,为方便使用,应设置电源插座。由于电动汽车目前尚未普遍
使用,本次规范修编不考虑机动车库内停放电动汽车;由于电动
自行车、电动三轮车防盗(特别是电池)和计费问题,目前运营
非机动车库内一般不提供充电服务。如确有以上需要时,应考虑
其充电设施,并应满足《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GB 50058 等其他现行国家相关规范要求。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6-12-29 17:12:57





后出的标准,居然都能将已出的标准名称搞错,住建部到底怎么了?

二点半太阳 发表于 2016-12-29 18:01:40

电动自行车充电时发生爆炸起火的案例很多,一般是私拉电线充电或劣质充电器造成的。
设计时选用电动自行车智能充电系统,有过压、欠压保护,电池充满自动断电,电池过充保护,短路保护等。
充电库内还会形成爆炸危险环境吗?

chipy 发表于 2016-12-29 21:03:50

规范太乱了...以后汽车库设置了充电桩,不是整个汽车库都要考虑爆炸危险环境?

树欲静而风不止 发表于 2016-12-30 09:01:30

电动自行车充电库,应满足《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
这种要求太笼统,具体怎么做。。。。没有

rexcao 发表于 2016-12-30 09:18:00

第一、条文说明不具备法律效力,只能用来参考;
第二、法律、法规、标准中明文规定的要执行,但也只是执行其明确规定的部分。在国家现行的国标中,《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 为作废标准(在其勘误中也没有查到这部分的修正),按法规不得执行国家作废标准。
根据以上两条,可以按照 非 爆炸危险环境设计。

xkh721218 发表于 2016-12-30 13:18:33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 什么时候作废的

二点半太阳 发表于 2016-12-30 15:10:56

阀控铅酸免维护蓄电池过度充电时,确实会溢出氧气、氢气,但无法定量分析。

rexcao 发表于 2017-1-3 09:38:01

xkh721218 发表于 2016-12-30 13:18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 什么时候作废的

说错了,是废止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7-1-3 10:47:15

二点半太阳
它提到的规范应该是《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2014(自2014年10月1日起实施)发表于 5 天前

我的意思,按时序(可分别比对各本规范的发布、实施日期):
《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2014(2014-01-29日发布,自2014-10-01实施)已先行发布、实施——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7-2014(2014-12-02发布,自2015-08-01实施) ,《车库建筑设计规范》JGJ100-2015(2015-03-30发布,自2015-12-01实施),后出的这两本标准就不该犯这种低级错误。住建部管理之混乱,可见一斑。

二点半太阳 发表于 2017-1-3 11:35:34

有些地方对于电动自行车库设计有要求
“7.4.5 充电库充电设施设计需满足《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等其他现行国家相关规范要求。”
不知道如何做。

D800-1~8 发表于 2017-1-7 23:40:09

旧款电池充电可能有氢气散发


氢气太危险。。。

但新时代的电池是否还有氢气,不知道。。还要看量的大小。按2台故障,最多有多少氢气散发,算一下浓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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