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火灾自动报警与消防联动控制系统电源备用时间的问题
GB50116第10.1.1款规定“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设置交流电源和蓄电池备用电源”,第10.1.2款规定“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交流电源可采用消防电源,备用电源可采用火灾报警控制器和消防联动控制器自带的蓄电池电源或消防设备应急电源”,那么如果我的备用电源可采用火灾报警控制器和消防联动控制器自带的蓄电池电源,是否要求这个自带蓄电池电源的备用时间要满足第10.1.5条中的“连续工作3h以上”?目前市面上的主流消防产品自带的蓄电池电源能否满足3h的要求? 这个应该是必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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