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应急照明二级负荷供电方式的疑问
一个项目,消防负荷为二级,已有一台变压器,然后新设一台箱变(高压非双市电),现在考虑所有应急照明,包括安全照明 都分别从变压器和箱变引来两路电源然后末端设应急照明双切箱(灯具不带蓄电池,这样是否满足要求了?)。问题在于,本来按照我自己对于民规的理解觉得OK了,但又看了措施里的相关内容就觉得有问题了。
措施里的相关图文如下:
图一
图二
图三
图四
问题在于:
一.我所述的项目电源情况按图二应该属于二路低压电源吧(因为一路电源是取自现状变压器的低压出线回路,而不是同时新建的变压器和箱变)
二.按图一的话,应急照明可以采用又市电的方式,但明明我这就不具备双市电啊,具备的条件只能做出上面图四那样的供电方式,但图四的方式是“双回路市电”,按图一的要求,“双回路市电”只能满足非消防的二级负荷,这不就自相矛盾了吗?。
本人入行不久,上述疑问请前辈指点。
附 民规条文:“对二级负荷的供电方式。由于二级负荷停电影响较大,因此宜由两回线路供电,供电变压器也宜选两台(两台变压器可不在同一变电所)。” 自己顶上 。 整个区域如果有少量的二级负荷,可以采用单回电源,但必须6kV以上,专线 灯具要带蓄电池
另外,建议楼主把 民用技术措施扔了。
你就看GB50052、50016嘛 按技术措施审图有点误人啊。 D800-1~8 发表于 2016-10-31 13:24
灯具要带蓄电池
扔了也不解决问题,我就想知道,这样的两路双切,不加蓄电池是满足规范的撒? xiaoyixiaok 发表于 2016-11-1 12:31
扔了也不解决问题,我就想知道,这样的两路双切,不加蓄电池是满足规范的撒?
按现行建规,要有蓄电池(灯自带或集中设) 很详细也学习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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