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设备机房的备用照明灯具应符合什么标准?
本帖最后由 江祥明 于 2016-9-16 20:01 编辑建规10.3.3 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自备发电机房、配电室、防排烟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正常工作的消防设备机房应设置备用照明,其作业面的最低照度不应低于正常照明的照度。
此处的备用照明属于消防应急照明,按10.3.7条规定,消防设备机房内的灯具应符合《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GB 17945-2010 的规定。这样的理解,应不存在问题。
问题是:若上述理解正确,则消防设备机房内的灯具及其配电装置须满足GB 17945-2010 的一系列规定, 如何做到呢?这些灯具算是持续型的还是非持续型的?是属于集中控制还是非集中控制?(14X505-1第43页给出的图示显然也不满足GB17945规定,新民规报批稿13.6.5条则直接与GB17945的四种系统形式矛盾)
个人想法:消防设备机房内的备用照明灯具与用于疏散为目的的应急灯具不同,后者暴露在火场中且承担疏散照明的任务,应符合GB 17945-2010规定;前者设于有防护能力的设备机房内且当火灾蔓延至机房时也无需坚持工作了,因此机房内灯具不必满足GB 17945-2010规定。此说法显然缺少规范的明文支持,审图若提出无法反驳。
备用照明灯具选型该咋整呢?头大!请大家不吝赐教 。 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自备发电机房、配电室、防排烟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正常工作的消防设备机房,所设置的备用照明,其灯具按理完全可以采用普通灯具。江祥明 先生所思所想,很有道理的,在下附议,先点个赞。{:1_416:}
如此规定,属于胡说八道了。
备用照明,可以采用普通灯具。具体到带不带蓄电池,看备用电源的转换时间 如应急柴油发电机组启动供电时间为30秒,备用照明蓄电池连续供电时间是否5分钟左右即可? 楼主说的有道理,不过,消防部门还是要满足消防要求. 你说灯具不必防火,那电缆呢,从机房控制箱到消防设备的线路有防火的必要吗? rainmen_73 发表于 2016-9-18 10:12
你说灯具不必防火,那电缆呢,从机房控制箱到消防设备的线路有防火的必要吗?
是啊,这也是我的疑问,不知道怎么弄。
你们院在图上如何规定这些灯的呢?
GHDQ 发表于 2016-9-18 09:59
如应急柴油发电机组启动供电时间为30秒,备用照明蓄电池连续供电时间是否5分钟左右即可?
是的,按理5分钟也够,适当放长些时间要好点,因为油机也有启动失败的时候。究竟多少才算最合理,我是不知道的,我都是瞎定的。供参考。 有油机,我们是按30分钟蓄电池初装时间。 有油机,配10min的就可。 配电室,发电机房,水泵房,消防电梯机房等的灯具都需要带应急照明,1是为了满足消防验收,2就算没发生火灾,线路或者设备短路等原因导致停电,有应急照明物业人员也可以马上进行维修,3同样的灯带应急和不带应急价格差三四十元左右还是可以接受的。 赞成12楼的说法 老头 发表于 2016-9-23 10:35
配电室,发电机房,水泵房,消防电梯机房等的灯具都需要带应急照明,1是为了满足消防验收,2就算没发生火灾 ...
您说的“带应急”是意指带上蓄电池吧?没错,这些场所的灯具带上蓄电池,确实可以在停电时带来一定的便利。
然而,问题依然存在:这些备用照明灯具是否需满足GB 17945-2010的规定?普通灯具配装蓄电池,达到该标准规定的要求了吗?为这些场所供电的配电箱,是否也需满足GB 17945-2010的规定?如果备用照明灯具需满足GB 17945-2010的规定,那么这些机房的灯具属于该标准规定的四种系统形式的哪一类?
我们讨论这些问题的时候,目的更多的是讨论相关规范的普适性、条文的合理性问题。
消防备用照明若仅仅是用蓄电池作为备用电源,则需要求满足180min的持续应急时间,设安装的灯具为单管28W荧光灯,您知道满足此时间的蓄电池多重吗?价格暂时不论。 2015年9月1日起国家对消防产品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其中包括应急照明灯具。
采用普通灯作为应急照明灯严格来讲已经不能满足消防要求,应该必须选用通过cccf认证,有消防标签灯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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