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房内气体灭火探头是否可以采用不带地址编码?
请教:电房内气体灭火探头是否可以采用不带地址编码以节省成本;查看了好几个院的图纸,好像都采用的带地址编码。4.4.5 气体灭火装置、泡沫灭火装置启动及喷放各阶段的联动控制及系统的反馈信号,应反馈至消防联动控制器及系统的联动反馈信号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气体灭火控制器、泡沫灭火控制器直接连接的火灾探测器的报警信号。
2 选择阀的功作信号。
3 压力开关的动作信号。
根据火规的规定,只需要从控制器反馈一个报警信号,个人理解不需要每个探测器带地址。另外3.1.6条的32个点,气体灭火控制器只算一个消防设备点位。 现在编码非编码的价格好像差别不大(没有以前差别大),按规范宣贯说的,好像非编码的不让用了(有点扯),现在很多厂家的样本上也是使用的编码型的。 cw8296412 发表于 2016-7-7 08:58
4.4.5 气体灭火装置、泡沫灭火装置启动及喷放各阶段的联动控制及系统的反馈信号,应反馈至消防联动控制器及 ...
谢谢,我个人也是这么认为;{:1_428:} dzkxian 发表于 2016-7-7 09:00
现在编码非编码的价格好像差别不大(没有以前差别大),按规范宣贯说的,好像非编码的不让用了(有点扯), ...
的确有说宣贯的时候不给用子母型的,但是正式规范上却没有这样的说法,不知是否是编制组某些人的个人看法? cw8296412 发表于 2016-7-7 08:58
4.4.5 气体灭火装置、泡沫灭火装置启动及喷放各阶段的联动控制及系统的反馈信号,应反馈至消防联动控制器及 ...
上次有个配电房图审提出配电房设备超过32个点,要求增加隔离模块。。何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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