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太阳能的楼层要加,屋顶层也建议加
什么依据呢{:1_432:} 超大哥 发表于 2016-6-2 11:10
有的地方供电公司就不同意在电表箱内加SPD。有个项目SPD装完后,供电公司来验收前又全部拆除了。我的建议是 ...
我们这是电业局在进线柜处加的浪涌防雷办不认。。。说他们没有资质 taianwx 发表于 2016-6-2 11:19
什么依据呢
主要是依据雷规4.5.4 taianwx 发表于 2016-6-2 11:21
我们这是电业局在进线柜处加的浪涌防雷办不认。。。说他们没有资质
很想听听防雷办的意见,这块浪涌该谁装? 依据是GB 50343-2012第5.4.3-6款:
当电压开关型浪涌保护器至限压型浪涌保护器之间的线路长度小于10m、限压型浪涌保护器之间的线路长度小于5m时,在两级浪涌保护器之间应加装退耦装置。当浪涌保护器具有能量自动配合功能时,浪涌保护器之间的线路长度不受限制。浪涌保护器应有过电流保护装置和劣化显示功能。
本规范是《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参看规范术语:
2.0.1 电子信息系统 electronic information system
由计算机、通信设备、处理设备、控制设备、电力电子装置及其相关的配套设备、设施(含网络)等的电子设备构成的,按照一定应用目的和规则对信息进行采集、加工、存储、传输、检索等处理的人机系统。
防雷办应该是把电表认作电子设备构成的了。
按规范貌似没错。
树欲静而风不止 发表于 2016-6-2 11:27
主要是依据雷规4.5.4
屋面正压风机配电箱和航空障碍灯我都装的是一级额 供电局的规定,不同的地方要求不一样。 电表箱属于供电部门的管区,要他找供电部门呀!
——岂不万事大吉? 在建筑物电源进线入口的总配电箱内必须设置第一级SPD。如果保护水平UP不大于2.5kV,其后的线缆采取了良好的屏蔽措施,这种情况,可只需在电子信息设备机房配电箱内设置第二级SPD。
通常是在电源线路进入建筑物的入口(LPZ1边界)总配电箱内安装SPD1;要确定内部被保护系统的冲击耐受电压Uw,选择SPD1的保护水平UP1,使有效保护水平up/f≤Uw,根据本条9款规定检查或估算振荡保护距离Lp0/1和感应保护距离Lpi/1。若满足UP/f≤Uw,而且SPD1与被保护设备间线路长度小于Lp0/1和Lpi/1,则SPD1有效地保护了设备。否则,应设置SPD2。在靠近被保护设备(LPZ2边界)的分配电箱内设置SPD2;选择SPD2的保护水平Up2,使有效保护水平Up/f≤Uw,检查或估算振荡保护距离Lp0/2和感应保护距离Lpi/2。若满足有效保护水平Up/f≤Uw,而且SPD2与被保护设备间线路长度小于Lp0/2和Lpi/2,则SPD2有效地保护了设备。否则,应在靠近被保护设备处(机房配电箱内或插座)设置SPD3。该SPD应与SPD1和SPD2能量协调配合。
感谢各位的热心指教{:1_418:}{:1_418:}{:1_418:} 就是气象局或防雷办整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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