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dgyzc 发表于 2016-4-8 11:17:28
设计时参考过这本规范。规范要求的应急照明,实质是满足事故或切换电源的短时要求。照度要求也仅15lx。时间不小于30min。与防火规范的消防备用照明是无关的。当然100%的应急照度更好,不过一般认为够操作就行。设计过多个泵站还有供电局的变配电所,一般就是这样做的。二点半太阳 发表于 2016-4-8 16:34:40
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此泵站不需要设置火灾疏散照明。泵房不会发生火灾,变电所仅仅为本泵房服务,发生火灾时水泵和变电所也没必要继续工作了,所以也不需要火灾时保证继续工作的备用照明。故不存在火灾疏散照明和备用照明。二点半太阳 发表于 2016-4-8 16:40:55
审图不能不分析建筑功能,生硬套用防火设计要求。cdgyzc 发表于 2016-4-8 18:40:48
虽然你我皆是初级会员,但比某些金牌会员的技术、业务水平强太多。我是等着他来继续说下出的,有些事情不辩不明。原来以为经常出入论坛,指点江山的均为我电气行业精英,现在看来,太简单太天真。我做为初学者,实在觉得太遗憾了。qqwanghuazhang 发表于 2016-4-17 08:33:35
泵房是市政污水泵房,属于市政工程,不是消防水泵房。审图专家,不清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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