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楼走道照明是二级负荷。照度标准100lx。非火灾情况下使用。
走道还需要设置疏散照明和灯光疏散指示标志。这是消防负荷,一般为二级或三级负荷,应采用蓄电池作疏散照明自备电源。最低水平照度不应低于5lx。火灾情况下使用。
如果把走道普通照明与疏散照明分开供电,供电系统太复杂。尤其是对于多层的教学楼。 我认为把走道照明全部设计成疏散照明,一路市电单独配电箱作为工作电源,选用应急照明灯具,自带蓄电池组,照度标准按照100lx设计,可以满足现有各本规范的要求。 教学楼走道照明在非火灾情况下使用是二级负荷,照度标准100lx。而在更加危险的火灾情况下使用的疏散照明,一般为二级或三级负荷,最低水平照度不应低于5lx。规范不太合理吧? 中小学校教学楼一般是多层建筑,每层是一个防火分区,开敞楼梯间,上下层防火分区面积并不叠加计算。那么,应急照明是否不用每层设置应急照明箱?比如:设置在值班室或竖井内一个应急照明总箱,每层引1-2回路220V电源给应急照明灯具供电? 二点半太阳 发表于 2016-5-31 15:33
教学楼走道照明在非火灾情况下使用是二级负荷,照度标准100lx。而在更加危险的火灾情况下使用的疏散照明, ...
灯具自带蓄电池作为走道照明明显不合理,走道照明在放假或学校放学关闭市电时,蓄电池自动工作不收控制直至电池耗尽,总是处于完全放电状态,明显不合理,EPS好些 就事论事,审图是没有错的,错在规范。
规范将中小学教学楼走道照明定为二级负荷,是很不合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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