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房的规范问题
当锅炉房和其他建筑物相连或设置在其内部时,严禁设置在人员密集场所和重要部门(如公共浴室、教室、餐厅、影剧院的观众厅、会议室、候车室、档案室、商店、银行、候诊室)的上一层、下一层、贴邻位置以及主要通道、疏散口的两旁,并应设置在首层或地下室一层靠建筑物外墙部位。我理解的上一层是一整层,但是同事说上一层指锅炉房的正上方,请问哪个理解正确? 顶起来
~~~ 同意你的看法。 现在负一层是个大超市,负二层要建锅炉房,这不是扯么... 换地方吧,这明显是选址不合理,有安全隐患 我理解是:上一层指锅炉房的正上方 ……的上一层、下一层、贴邻位置以及主要通道、疏散口的两旁……
较劲起来,真是要命的规范……贴邻位置不包括上下层?同层的不贴邻的位置可以,但上下层的就不行?
虽然从文字来看更象是上,下一整层都不能设置,但从分析来看更应是正上方和正下方。因为如果认为爆炸会影响到上下整层,则同层也不能幸免,但规范对同层只是不许贴邻。而且对于大型商业建筑,如果有锅炉房则影响到两层的商业使用,估计不会有内设锅炉房的存在了。 现在问题是,大型商场都是锅炉房内设,不是负一就是负二。这条规范两种理解占的比例都很大,两种理解都有说的过的理由又有解释不清的情况,现在找不到具体的规范说明或者解答,很恼火。特别是第一句:当锅炉房和其他建筑物相连或设置在其内部时~~这个“当锅炉房和其他建筑物相连”按正上方理解的话不是多余的,上面是空气下面是大地,应该单独拿出来说,只考虑贴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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