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6-2-26 08:18:18

注册会员 发表于 2016-2-26 02:05
按建规 这是躲不过去滴
我最近在琢磨 消防水泵房设置防排烟 为个泵房得先盖两风机房 再弄个配电室......



按这个消防局的文件,是不是躲得过去呢?

注册会员 发表于 2016-2-29 21:24:39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6-2-26 08:18
按这个消防局的文件,是不是躲得过去呢?

第一条要执行新版规范 第二条又是什么意思?强条执行 不是强条可不执行?
另外大上海的各地标我可没看过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6-2-29 21:46:16

注册会员 发表于 2016-2-29 21:24
第一条要执行新版规范 第二条又是什么意思?强条执行 不是强条可不执行?
另外大上海的各地标我可没看过

第一条要执行新版规范,没错!
第二条新版规范除“强条”外的其他规定,与地标、地方消防局技术规定冲突时,可执行地标、地方消防局技术规定。不然“结合上海具体情况”就是句废话。

是不是应该这么理解?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6-2-29 21:53:46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6-2-29 21:46
第一条要执行新版规范,没错!
第二条新版规范除“强条”外的其他规定,与地标、地方消防局技术规定冲突 ...

细加推敲。问题似乎也不小——{:dizzy:}

第二条新版规范除“强条”外的其他规定,与地标、地方消防局技术规定冲突时,是“可执行地标、地方消防局技术规定”还是“应执行地标、地方消防局技术规定”?

头疼!


nicebin 发表于 2016-6-18 10:09:22

建规、高规已经合并成新建规了,龙王是否再别拿它们说事了。

细嗅蔷薇 发表于 2016-6-19 11:51:15

本帖最后由 细嗅蔷薇 于 2016-6-19 13:25 编辑

nicebin 发表于 2016-6-18 10:09
建规、高规已经合并成新建规了,龙王是否再别拿它们说事了。
貌似高规还要参考,今年的考试参考规范还有高规。{:1_430:}

fly55555555 发表于 2016-6-19 17:08:51

合并成一条就是,5.1号之后的送审图纸均按照新防火规范审图。
之前不知道上海市怎么执行,我们这里是只要消防审查已经过了的,设计不用按照新防火规范修改,以消审为主,施工图审查可按旧规范审查,第一条明确了即使消审了,图审也得按新的吧,单独一条说明一下吧。

cw8296412 发表于 2016-6-21 09:26:09

rainmen_73 发表于 2016-2-23 16:57
这个话题不必再讨论了。按现行建规已经是必设了:GB50016-2014的8.1.9条

有疑问,这条是否对屋面的排烟风机或加压风机不适用?特指”建筑内“?新规范实施之前,黑龙江某地的工程消防局要求所有屋面风机都要设置房间内,设计解释规范没有要求,消防局也拿不出地方明文规定,甲方搞不掂。最后全部加风机房,大型多层商业体,屋面全是机房!{:1_438:}
页: 1 [2]
查看完整版本: 有排烟风机就必须设置风机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