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设备供电问题
排烟机房设置的双电源切换箱,能否向本防火分区内其他负荷供电(防火卷帘、消防电梯排水泵等) 没有明确规范条文的约束。从道理上说,关键是配出线路的安全防护措施是否到位。比如用MI电缆或暗敷在不燃体内。 设计中经常遇到,排烟风机房附近的一个小负荷的防火卷帘或潜污泵。如果单独再给这个小负荷单独配置双电源箱,系统上确实有些不值,我看从排烟风机双切箱供电也无不可。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10.1.8条,说排烟风机应在配电线路的最末一级设置双切,并未说明这个双切只为排烟风机服务。
nicebin 发表于 2016-1-8 10:33
设计中经常遇到,排烟风机房附近的一个小负荷的防火卷帘或潜污泵。
如果单独再给这个小负荷单独配置双电源 ...
如果民规也算个规范的话,可看一下13.9.9. 我这么做了 zhouke 发表于 2016-1-8 12:22
如果民规也算个规范的话,可看一下13.9.9.
是呀,看了一个《疑难解析》说可以,民规又不行,这个有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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