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5-12-11 11:12:16

东海龙王 发表于 2015-12-11 11:02
我觉得建筑电气界真的很奇怪。
凭什么说你就是真理的化身,别人就是狗屎?
凭什么就允许你发表言论,不许 ...

空谈有用吗?

能将论文发表出来,就容不得人家评论、批评?
任何人发表的言论,人家评头论脚一番,有何问题?
言之有据,不胡言乱语不胡编乱造,不应该是对一个技术人员的基本要求?
你又如何知道别人没在“xxx的规范培训班”当面PK过?

气量,那是要看对谁的。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5-12-11 11:13:52

世界真是奇妙!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5-12-11 11:26:08

云溪2 发表于 2015-12-11 11:10
只能说明电气人的心态年轻,不过话说回来,谁编规范都会有问题,就看怎么对待这些问题

电气人受气是常态,所以心态年轻。

谁编规范都会有问题,就看怎么对待这些问题——
说得太好了。
出现问题很正常,人非圣贤孰能无过?
关键在于:过而能改善莫大焉!

树欲静而风不止 发表于 2015-12-11 11:32:08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5-12-11 11:26
电气人受气是常态,所以心态年轻。

谁编规范都会有问题,就看怎么对待这些问题——


现在让人改个设计很难,何况专家也。尺总不信让诚版改个观点,难于上青天{:lol:}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5-12-11 11:35:44

树欲静而风不止 发表于 2015-12-11 11:32
现在让人改个设计很难,何况专家也。尺总不信让诚版改个观点,难于上青天

让老诚版主发挥最大的作用,就是让老诚版主去审查规范。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5-12-11 11:55:13

一模一样的两篇论文,一篇是专家所撰一篇是P民所为,发表出来,是不等价的。
所以,位高权重的专家,尤其应该注意自己的言行。

yangyang7201 发表于 2015-12-11 15:37:17

hbsjzsjy 发表于 2015-12-11 08:58
百花齐放?到底是鲜花还是毒草?本身“专家观点”就有欺骗性,其错误观点危害尤甚,还是希望杂志社慎重些为 ...

无疑是一棵大毒草!特别同意“其错误观点危害尤甚”!

见过审图人员以与“专家”电话交流中“专家”的个人意见审图。设计人员讲道理申辩了两句,图审人员立即回应:“你狡辩没用,X总电话里就这么跟我讲的,他说的就是规范编制组的意见,去改图吧!”

“专家”电话里说的都被奉为圭臬,更别提是登在杂志上的“专家观点”了!

tangz0 发表于 2015-12-11 15:48:19

只要能赚人眼球在杂志就可以发,名人效应,不过名人要自律啊。

治学以诚 发表于 2015-12-13 10:00:45

治学以诚 发表于 2015-12-13 10:07:07

治学以诚 发表于 2015-12-13 10:11:39

治学以诚 发表于 2015-12-13 11:11:33

治学以诚 发表于 2015-12-13 11:20:05

zhouke 发表于 2015-12-13 12:38:06

按用词说明的意思,绝大多数情况下“宜”=“应”,最好将“宜”的用词说明改为“推荐性要求,是否执行由设计人员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
谁都可以对规范评头论足,唯独规范编写人员不能乱发意议论,尤其不能发表与规范字面意思不一致的意见。专家的职责是,根据大家的评头论足,发现规范中存在的不足、缺陷和错误,及时修改规范或出更正。否则,设计人员是按规范设计还是按你的口头意见设计?

ethan_fan 发表于 2015-12-14 10:31:02

编规范的压根不知道什么叫合理化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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