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is359574718 发表于 2015-11-20 11:22:39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5-11-20 11:05
http://wenku.baidu.com/link?url=cjjFXAdxwaGA6IdC8Brrf5Yb-V4ZCtLV1VazNM7yoSjbhNELzO37000jnuw5fzez ...

好吧,懂了,我一直都以为专业负责责任和设计人员等同………………

东海龙王 发表于 2015-11-20 12:49:32

石化事故的灾难远大于民建,除了民建的火灾。

云溪2 发表于 2015-11-20 15:24:52

设计人员可能是学徒或者临时工,可能出现错误都不清楚

chenshisheji 发表于 2015-11-20 16:22:01

企业的规定是否可以避免相关人员的司法责任?

tianyi2002 发表于 2015-11-20 18:44:03

gdx8785 发表于 2015-11-19 19:51
这“设计人员”《对本起事故的发生负有直接责任,因其涉嫌犯罪,建议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

也真是可 ...

是啊,做设计太苦逼了。。。

D800-1~8 发表于 2015-11-23 14:00:58

中国成达工程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曹光, 给予曹光上年年收入(251945元)40%的行政处罚,罚款100778元

年薪25w?报的太低了吧。。。


苦了设计人啊。。。

GHDQ 发表于 2015-11-23 15:05:55

"因其涉嫌犯罪.建议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是否指技术外的因素?

北方郎 发表于 2015-11-24 11:02:19

GHDQ 发表于 2015-11-23 15:05
"因其涉嫌犯罪.建议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是否指技术外的因素?

涉嫌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

武陵人 发表于 2015-11-24 15:34:45

职位越高,处罚越轻,哈哈哈哈哈

wh843995607 发表于 2015-11-24 18:06:40

设计人员是主责,坐牢了,其他的虽然丢了饭碗但是不用坐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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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事故惨痛,设计、校对、审核、专业负责人一个都跑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