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关、插座如何采用隔热方、散热等防火措施?
某丙类库,审图提出照明开关、插座设计违反GB 50016-2014第10.2.4条(强条):"10.2.4开关、插座和照明灯具靠近可燃物时,应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措施。
卤钨灯和额定功率不小于100W的白炽灯泡的吸顶灯、槽灯、嵌入式灯,其引入线应采用瓷管、矿棉等不燃材料作隔热保护。
额定功率不小于60W 的白炽灯、卤鸽灯、高压纳灯、金属卤化物灯、荧光高压汞灯(包括电感镇流器)等,不应直接安装在可燃物体上或采取其他防火措施。"
我认为审图提的不合理。另外请教各位,若照明开关、插座确需设置在可燃物附近(如开关、插座设于柴油油箱间内),采用何种措施为好?如何做到规范要求的防火措施?
开关、插座设于柴油油箱间内? 开关、插座就不要设在油箱间了 丙类库房,这一段黑体字应写在说明里的 开关、插座都应远离可燃物,实在离得近,采用防爆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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