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接闪带与引下线连接的困惑!
本帖最后由 河图 于 2015-7-31 14:02 编辑民规中关于防雷引下线有如下规定:
1 当钢筋直径大于或等于16mm时,应将两根钢筋绑扎或焊接在一起,作为一组引下线;
2 当钢筋直径大于或等于lOmm且小于16mm时,应利用四根钢筋绑扎或焊接作为一组引下线。
我在查找接闪带与引下线的连接作法时,只是在《利用建筑物金属体做防雷及接地装置安装》03D501-3第25页找到了相关作法,不过我发现接闪带与引下线之间的连接采用的是1根∅10圆钢。
问题来了,规范要求引下线采用2根或4根圆钢,而图集里引下线与接闪带只有1根圆钢连接,这两者是不是矛盾的?在这个电气连接中,我们看连接的效果应该是以截面最小处为准吧,即使90%的部分截面很大,那么整体的连接效果依然受10%的瓶颈制约着。
那我是不是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要么是规范的要求是理想化的空中楼阁,无法保证落到实处;要么是图集的作法有缺陷,无法达到应有的效果!
想听听大家的意见,谢谢!
10版雷规对引下线要求,不是2根16或4根10,应以雷规为准 民规修订时,也将这一部分删除了 一本万精油式的规范不要算了,让民规范与技术措施合拼,变成技术措施应该会好点.{:biggrin:} 谢谢各位的回帖!
让我对这个问题有了一个新的认识!! 治学以诚 发表于 2015-8-1 18:29
但是,图集错了,又怎么样呢?
比如10D303对泵的控制,简直就是乱扯,很多环节都不可靠,不安全。
一直在等老诚的10D303帖,何不细说端详?
是不是有违“射后不理”?
除此之外呢?
老诚有没有整理成文投稿《建筑电气》?
否则,实在可惜。 老诚,是这个么?
治学以诚 发表于 2015-8-1 18:36
题外的话,日本的消防法,是极其严肃的。违消防法,就必惩。
无论我们多么对日旧仇难泯。但是,我对日本 ...
老诚去哪了?
快发表意见。 对于标准图集,我辈都在使用。有又多少人能完全看懂控制原理,其中又有多少人能发现缺陷?所以,讨论自然更少了 治学以诚 发表于 2015-8-1 18:36
题外的话,日本的消防法,是极其严肃的。违消防法,就必惩。
无论我们多么对日旧仇难泯。但是,我对日本 ...
{:handshake:}说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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