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应急照明的备用时间
新建规里对应急照明的备用时间有规定。如果我两路市电切换,不带灯具蓄电池或集中蓄电池,如何判定? 一般两路市电进线,设置母联开关,采用手动和自动两种方式切换,自动切换可以满足切换时间的要求。当然有的当地供电局不允许母线开关自动切换,那就没办法了。 楼上说的是,很多地方供电局都是手动投切的。 新《建规》对术语不上心,引发歧义。消防疏散照明和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电源——强调应急电源(不是备用电源,估计王总没认真对待专业术语)的连续供电时间,有 1.5、1.0、0.5h 的不同要求。
消防备用照明,备用电源——目前还不强调应急电源,双电源(或双回路)自切后为一(二)级负荷的消防备用照明供电,不加蓄电池,也算满足规范要求。 dzkxian 发表于 2015-7-17 09:28
楼上说的是,很多地方供电局都是手动投切的。
不好随意,点错了,点成反对了. 目前,我看到的疏散指示灯都带电池,除住宅电气规范要求外,别的规范未见。是否疏散指示灯都必须带电池? 不使用蓄电池,消防部门验收不一定能通过.
是否疏散指示灯都必须带电池?
不是。
比如,集中EPS,疏散指示灯可不带蓄电池。 集中EPS还不是是蓄电池{:lol:} 我认为,只要配电系统可靠,能满足连续供电时间的规范要求,灯具可以不带电池。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