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总则表明适用范围,但依据GB50058-2014之3.2.4,3.2.5确认是否为爆炸危险场所。
3.2.4 当爆炸危险区域内通风的空气流量能使可燃物质很快稀释到爆炸下限值的2%以下时,可定为通风良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下列场所可定为通风良好场所:
1)露天场所;
2)敞开式建筑物,在建筑物的壁、屋顶开口,其尺寸和位置保证建筑物内部通风效果等效于露天场所;
3)非敞开建筑物,建有永久性的开口,使其具有自然通风的条件;
4)对于封闭区域,每平方米地板面积每分钟至少提供0.3m3的空气或至少lh换气6次。
2 当采用机械通风时,下列情况可不计机械通风故障的影响:
1)封闭式或半封闭式的建筑物设置备用的独立通风系统;
2)当通风设备发生故障时,设置自动报警或停止工艺流程等确保能阻止可燃物质释放的预防措施,或使设备断电的预防措施;
3.2.5 爆炸危险区域的划分应按释放源级别和通风条件确定,存在连续级释放源的区域可划为0区,存在一级释放源的区域可划为1区,存在二级释放源的区域可划为2区,并应根据通风条件按 下列规定调整区域划分:
1 当通风良好时,可降低爆炸危险区域等级;当通风不良时,应提高爆炸危险区域等级。
2 局部机械通风在降低爆炸性气体混合物浓度方面比自然通风和一般机械通风更为有效时,可采用局部机械通风降低爆炸危险区域等级。
3 在障碍物、凹坑和死角处,应局部提高爆炸危险区域等级。
4 利用堤或墙等障碍物,限制比空气重的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扩散,可缩小爆炸危险区域的范围。
ontime 发表于 2015-7-14 10:19
GB50058-92第4.3.8条:有关“如何理解柴油发电机房储油间照明管线不宜暗敷”问题: 掌握原则:(1)根 ...
不敢,不敢指教。
GB 50172-201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蓄电池施工及验收规范》规定蓄电池室防爆配管“应采用穿管暗敷”,还冠以“强条”,太过离谱。
但若是柴油发电机房内的储油间,从贴邻的发电机房引接暗敷的照明配管,进灯具前转接一下配明装的IP5X接线盒和灯具,也还是可以的吧?
变电所类应该遵循此规范吧。 穿管暗敷??无法理解! 嘿嘿,万一是笔误呢 不代表 发表于 2015-7-16 09:51
嘿嘿,万一是笔误呢
难道这么多的规范审查人员,都没能看出来?{:shocked:}
奈何施工监理拿它当作宝贝一样,要求改图。{:sweat:} 化工也只是要求使用隔爆/防爆型电器,且谁见过化工企业管线能暗敷的。这真是无语。 防爆场所管线一般都是明敷,因为防爆的管线需要做密封什么的,防爆器件个体也比较笨重,明敷好施工,看看防爆图集就知道了 室内也可以装防爆的照明开关,和防爆插座箱 云溪2 发表于 2015-8-11 11:02
防爆场所管线一般都是明敷,因为防爆的管线需要做密封什么的,防爆器件个体也比较笨重,明敷好施工,看看防 ...
防爆图集指哪个? 我记得有两本,一个是化工的,一个是民用的
化工的那个忘记名字了
《爆炸危险环境电气线路和电气设备安装》
页:
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