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5-7-16 12:07:40

http://news.ifeng.com/a/20150713/44152425_0.shtml?from=timeline&isappinstalled=0

据武汉供电部门消息,发生火灾时供电部门尚未对紫荆嘉苑小区供电,失火电缆井内电缆是由该楼盘开发商私自施放,并从自己的专用变压器接入供电。

枫叶 发表于 2015-7-22 09:56:08

严查有几个合规的,悲哀,住宅楼内消火栓都没有龙带,物业很强硬的贴个物业封

枫叶 发表于 2015-7-22 09:58:19

这种管理,真不适合做高层,还是多层为好,地大物博的中国,用建那么多高楼么,没有救援能力,管理不完善,这高层才几年,就光出问题了,等管理,规范完善之时,估计大楼满地都是,用不到建设了

qqwanghuazhang 发表于 2015-7-26 09:34:16

很多只提到楼层之间封堵

kanmiyoun1985 发表于 2015-8-10 14:09:01

其实主要还是中国的消防知识教育和实践不到位,现在很多都是空口白话,一到实践全瞎眼了。防火是全民的,不是光靠规范和准则就能防范的。

云溪2 发表于 2015-8-11 11:12:25

没有交接怎么住进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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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武汉小区32层住宅楼电缆井发生火灾,已有7人死亡,23人受伤。低烟无卤、防火封堵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