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住宅建筑地下室疏散照明
按新建规10.3.1条和10.3.5条,54米以上的住宅建筑的疏散通道应设置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可以不设置照亮疏散通道的照明,这是为什么?是27米以下的住宅建筑不用设疏散照明,54米以下的不用设疏散指示标志吧。 fitman 发表于 2015-5-8 09:01
是27米以下的住宅建筑不用设疏散照明,54米以下的不用设疏散指示标志吧。
仔细研读一下10.3.1条和10.3.5条吧。 fitman 发表于 2015-5-8 09:01
是27米以下的住宅建筑不用设疏散照明,54米以下的不用设疏散指示标志吧。
10.3.1 除建筑高度小于 27m 的住宅建筑外,民用建筑、厂房和丙类仓库的下列部位应设置疏散照明:
1 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间的前室或合用前室、避难走道、避难层〈间〉;
54米以下住宅此类上述场所不设疏散指示标志是违反强条的哦! 呵呵,10.3.1~3的强条说的是照明要求。10.3.5说的是指示标志,非强条。互相没有影响吧? 我想有三个原因:第一,住宅内的疏散通道,建规考虑人员不密集,通过疏散指示,很容易找到楼梯间等(这里就有疏散照明了) fitman 发表于 2015-5-8 09:14
呵呵,10.3.1~3的强条说的是照明要求。10.3.5说的是指示标志,非强条。互相没有影响吧?
疏散照明不包括疏散指示标志吗? 第二:住宅电气规范都明确了,这个见专业规范。 第三:压根建规就考虑漏了 hbsjzsjy 发表于 2015-5-8 09:16
疏散照明不包括疏散指示标志吗?
终于明白为什么你会这样问了。 4公共建筑内的疏散走道;
5人员密集的厂房内的生产场所及疏散走道。
按规范字面含义来理解(地下室另论):
1)高层住宅建筑内的疏散走道,可以不设消防疏散照明;
2)非人员密集的厂房内的生产场所及疏散走道,可以不设消防疏散照明。
编制人员的小学语文,估计学得不够好。
原高规第9.2.1.4 条:公共建筑内的疏散走道和居住建筑内走道长度超过20m的内走道。现新建规把后面居住建筑部分拿掉了,难道真的不用设了?
喝酒喝忘了呗,怎可能“真的不用设”。{:titter:} 为何地下室另论?地下室的走道不是疏散走道?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5-5-8 10:07
喝酒喝忘了呗,怎可能“真的不用设”。
酒醒了就没再看一眼自己写的东西?{: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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