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qwanghuazhang
发表于 2015-5-8 09:34:12
凡现有同一时间容纳30人以上,从事制鞋、制衣、玩具、肉食蔬菜水果等食品加工、家具木材加工、物流仓储等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经营储存场所和员工集体宿舍,均列入本次专项治理范围。各地可以结合本地实际,合理确定治理的范围、企业的规模。
sikiojing
发表于 2015-5-15 16:09:25
付了钱,没有等到答案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5-5-15 16:16:48
sikiojing 发表于 2015-5-15 16:09
付了钱,没有等到答案
要求退款!
不肯退款?
那就只能等来年“3.15消费者权益日”去维权了。{:tongue:}
sikiojing
发表于 2015-5-15 16:20:26
前几天防火规范学习,王宗存主讲的,也没有给出明确回复
xkh721218
发表于 2015-5-15 16:24:32
那能容纳100多人的办公室不算了吗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5-5-15 16:30:41
sikiojing 发表于 2015-5-15 16:20
前几天防火规范学习,王宗存主讲的,也没有给出明确回复
光讲套话有啥用,解决问题才顶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