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省2014年勘察设计常见问题分析与解决措施
问题:一类高层的消防设备的负荷等级按照防火规范应为一级负荷。根据《供规》GB50052-2009第3.0.9条不应接入应急供电系统,否则违反强条。但有的审图人员认为消防设备属于安全设施,根据《供规》第2.0.3.第3.0.3条应有应急供电系统供电,否则违反强条。【分析与措施】 应急供电系统即安全供电系统,《供规》第2.0.3条解释为用来维持人体和家畜的健康和安全的供电系统。此处的“安全”不能理解为消防安全,所以消防用电设备不能属于一级负荷中的特别重要负荷。通常情况下,采用一级负荷供电的变配电所应急照明系统、一级负荷供电的柴油机房应急照明系统,应属于特别重要负荷而采用应急供电系统。问题:电气系统图中选配的电涌保护器不标明相应参数。
【分析与措施】电涌保护器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户外型或称开关型,适用于电源电缆为架空进线或架空进线转电缆埋地敷设。另一种是户内性或称限压型,适宜于电缆全程埋地敷设。-------。
问题:关于SPD的电压保护水平,审图时经常发现,设计人员选择SPD时,不管SPD的位置及保护哪类设备,一律标上Up小于等于2.5KV,这是不对的。
【分析与措施】应明确的是,选用SPD的电压保护水平值应与建筑物或构筑物的防雷等级及防雷要求和建设投资有关。理论上,SPD的电压保护水平值越小,其对雷电压的反应灵敏度越高,限制雷电压也越低。当然,要求的投资费用也越高。防雷规范对各类防雷建筑物都已做了强制性要求,选用SPD的电压保护水平小于等于2.5KV是可行的。当选用电压保护水平值更小的SPD时,因超出规范明确的取值范围,则应提供相关的电压保护水平值校验计算书,以审查其设计的合理性。
问题很多,误导设计人员,全省审图人员还认真学习,还好意思公开出版,悲剧啊!{:cry:} 确实问题多,咬文嚼字 hbsjzsjy 发表于 2015-3-2 08:39
问题很多,误导设计人员,全省审图人员还认真学习,还好意思公开出版,悲剧啊!
GB 50116-2013 新《火规》,何尝不是如此?
问题很多,误导设计人员,全国电气审图人员、电气设计人员、公安部各地消防建审、验收人员还认真学习,还好意思公开培训,可叹可怜啊!
哪个省的,能否共享学习一下 hbsjzsjy 发表于 2015-3-2 08:36
问题:关于SPD的电压保护水平,审图时经常发现,设计人员选择SPD时,不管SPD的位置及保护哪类设备,一律标 ...
如果做过天津项目就知道。
天津防雷中心SPD方面找得很严。
revengeson 发表于 2015-3-2 14:43
如果做过天津项目就知道。
天津防雷中心SPD方面找得很严。
天津项目严不严和这个解释有关系吗?难道你认可此分析措施? rainmen_73 发表于 2015-3-2 13:00
哪个省的,能否共享学习一下
只有纸质的,无电子版。 hbsjzsjy 发表于 2015-3-2 17:49
只有纸质的,无电子版。
扫描 问题:一类高层的消防设备的负荷等级按照防火规范应为一级负荷。根据《供规》GB50052-2009第3.0.9条不应接入应急供电系统,否则违反强条。但有的审图人员认为消防设备属于安全设施,根据《供规》第2.0.3.第3.0.3条应有应急供电系统供电,否则违反强条。
【分析与措施】 应急供电系统即安全供电系统,《供规》第2.0.3条解释为用来维持人体和家畜的健康和安全的供电系统。此处的“安全”不能理解为消防安全,所以消防用电设备不能属于一级负荷中的特别重要负荷。通常情况下,采用一级负荷供电的变配电所应急照明系统、一级负荷供电的柴油机房应急照明系统,应属于特别重要负荷而采用应急供电系统。
是我的语文没学好吗,楼顶这段话,咋读着如此费劲?
这样的文字若拿来出版,我认为也蛮拼的。 该段文字解析,到底是赞成审图的观点,还是反对审图的观点? “通常情况下,采用一级负荷供电的变配电所应急照明系统、一级负荷供电的柴油机房应急照明系统,应属于特别重要负荷……”。
这句话,典型属于瞎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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