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柴油电站储油间的审图意见
依据GB50058-2014第3.2.1条规定,柴油电站的储油间属于爆炸危险区域,采用非防爆照明不满足该规范第5.2.2条的规定。审图人员怎么从3.2.1条中读出了柴油电站的储油间属于爆炸危险区域来的?
http://www.jzdq.net.cn/club/thread-29793-1-1.html
很正常。
人家不是从原 GB 50116-98《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的保护对象分级表格中就能读出但凡丙类车间就得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么?
人家公安部沈阳消防研究所为此还下发文件的不是?
walyl99 发表于 2015-2-27 16:22
尺总,我是来学习的。
上次做了个外地的项目(我是江苏的),丙类车间,生产汽车配件,没有机械排烟。审图被提要上火灾自动报警,理由是“依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中保护对象分级表格进行设计”,咨询了当地消防大队,说应先依据GB50016来看是否需要上报警,不是所有的丙类车间都要,然后打电话跟审图的理论,结果他还是不认,说丙类车间都得上,结果没办法,还是给做上了。
尺总,关于这个问题,你怎么看。。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5-2-28 17:15
http://www.jzdq.net.cn/club/thread-29793-1-1.html
很正常。
那就是我们这些人不正常了{:lol:} 不过按老爆规将储油间划为21区火灾危险环境,其电器设备选择还能找到依据。现如今新爆规出台后,按建规划为丙类火灾危险场所其电器设备选择没有依据了。 这是另外一个问题了。
关键在于审图人员怎么能从 GB 50058-2014 第 3.2.1 条规定得出“柴油电站的储油间属于爆炸危险区域”这么一个结论的?
百思不得其解。{:dizzy:} 我想说的是:爆规编的也是,对相关区域应予以明确,说的太笼统 不过我们这边的储油间都是设计的防爆,不就一盏防爆灯吗,700多元 树欲静而风不止 发表于 2015-3-2 09:46
不过我们这边的储油间都是设计的防爆,不就一盏防爆灯吗,700多元
你这样做,不违规;
他那样讲,太无理。 柴油是属于气体爆炸环境 见附表ⅡA T3 xkh721218 发表于 2015-3-2 10:23
柴油是属于气体爆炸环境 见附表ⅡA T3
一声长叹! xkh721218 发表于 2015-3-2 10:23
柴油是属于气体爆炸环境 见附表ⅡA T3
请明示附表ⅡA T3的具体页数。 hbsjzsjy 发表于 2015-3-2 10:35
请明示附表ⅡA T3的具体页数。
P51/序号41。
关键不在这。 GB 50058-92《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爆炸危险
火灾危险
柴油——划归爆炸危险还是火灾危险,得看其所处的环境温度,再以其(有不同标号的柴油)闪点比对环境温度确定。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5-3-2 10:36
P51/序号41。
关键不在这。
找到了。符合3.1.1条的应进行爆炸性气体环境的电力装置设计。一般柴油的闪电在60以上,好像只有个别标号是48度,即使这样也应该按储油间的环境温度来判断是否爆炸性气体环境,不能按3.2.1条就确定柴油电站的储油间属于爆炸危险区域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