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问题。为什么 GB50016防火规范中,不要求甲类、乙类厂房/库房设火灾报警系统?...
第一个问题GB50016 要求设报警系统的厂房、仓库,普遍是丙类厂房、丙类仓库。
甲类、乙类火灾危险性更大的,反而没有明确提出是否设报警系统。为什么???
但旧版GB50116又把甲类、乙类纳入一类报警系统。比丙类要求高。明显矛盾嘛。
第2个问题
GB50016要求丙类库房必须设应急照明。
但是甲类、乙类火灾危险性更大的库房,反而没有明确要求设应急灯。。。那我乙类仓库是否可以不设应急灯了???
楼主是不是搞岔了?
1、火灾危险问题
旧版GB50116把甲类、乙类归为一级保护对象高于丙类的二级保护对象,无疑是正确的:因为甲类、乙类的火灾(甚至爆炸)危险性明显高于丙类。
2、安全疏散问题
10.3.1 除建筑高度小于 27m 的住宅建筑外,民用建筑、厂房和丙类仓库的下列部位应设置疏散照明:
1 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间的前室或合用前室、避难走道、避难层(间);
2 观众厅、展览厅、多功能厅和建筑面积大于 200m2的营业厅、餐厅、演播室等人员密集的场所;
3 建筑面积大于 100m2的地下或半地下公共活动场所;
4 公共建筑内的疏散走道;
5 人员密集的厂房内的生产场所及疏散走道。
10.3.5公共建筑、建筑高度大于54m的住宅建筑、高层厂房(库房)和甲、乙、丙类单、多层厂房,应设置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丙类仓库的下列部位应设置疏散照明——
对照下来,仅“1 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间的前室或合用前室、避难走道、避难层(间)”这条适用,但甲、乙类仓库是不允许建高层仓库的(详见表 3.3.2 仓库的层数和面积)。
3.8仓库的安全疏散
3.8.7 高层仓库的疏散楼梯应采用封闭楼梯间。 8.4.3 建筑内可能散发可燃气体、可燃蒸气的场所应设置可燃气体报警装置。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5-2-11 14:24
8.4.3 建筑内可能散发可燃气体、可燃蒸气的场所应设置可燃气体报警装置。
看到这顺便咨询下尺总,车企在物流园区设置的小轿车用的那种4L装的成品包装机油库房是否属8.4.3之列 成品包装机油——是车用汽油吗?
车用汽油还属于GB 50058 的管辖范围(除非量很少)。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5-2-11 14:49
成品包装机油——是车用汽油吗?
车用汽油还属于GB 50058 的管辖范围(除非量很少)。
就是4S店给小轿车保养加的机油,应该属润滑油 taiyuntao 发表于 2015-2-11 14:52
就是4S店给小轿车保养加的机油,应该属润滑油
存放润滑油——属于火灾危险环境,不在8.4.3条款管辖范围。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5-2-11 14:55
存放润滑油——属于火灾危险环境,不在8.4.3条款管辖范围。
新版GB50058-2014 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没有了老版中第四章火灾危险环境的章节,是否还可沿用老版的火灾危险环境的范围? 火灾危险环境的21、22、23分区,已经让位于爆炸性粉尘环境的20、21、22分区。
住建部执行的 GB 5XXXX 系列标准,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现已不复存在——废止规范可以,但没有规范总不像话吧?
住建部的负责人,行政不作为,该打屁股。{:huffy:} 尺总的意思:甲乙类库房没有封闭楼梯间等 甲乙类的库房面积限制的死死的,做不了大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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