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住宅公共区域供电的剩余电流保护
我们这里高层住宅是住户用电进一路,肯定是加了剩余电流保护,但公共区域(走廊照明、电梯等)进的两路电,是否要设置剩余电流保护自己顶一个 怎么没有人来指教指教 好像住宅的都要 我看看我这前辈的图啊 好像诚总说住宅电气设计上有说不论住宅还是公共都要进线在RCD hl891223 发表于 2015-2-9 11:34
好像诚总说住宅电气设计上有说不论住宅还是公共都要进线在RCD
依据及出处何在? 技术措施。 这只有在住宅设计规范上讲了:8.7.2总电源进线.。。 按照GB50054-2011第6.4.1条,我认为可以不加。
住宅建筑公共负荷的电源线路基本是在竖井或防火槽盒内敷设,接地故障很难引起火灾危险。而且6.4.1条讲可能引起火灾危险时“宜”加。 taiyuntao 发表于 2015-2-9 12:57
依据及出处何在?
规范只说电源总进线,并没有说是住户的总进线还是公共电源总进线,规范也并没有说是什么用电的总进线,为什么就认为只是给住户的电源总进线加RCD? 但有些审图机构提出应加。
依据GB13955-20054.5.2和JGJ16-20087.6.7-1 看来大家还是加的多呀 公共进线有部分负荷是消防负荷,是发生接地故障跳闸还是只报警不跳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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