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_tequila 发表于 2015-1-19 16:53:32
我设计的都是按照消防负荷供电。暖通技术措施的第4.4.4.2条规定了锅炉房、直燃机房以及与其配套的油库、日用油箱间、油泵间、燃气调压和计量间,其事故风机应由消防电源供电。当然,做为其他场所,如消控机房、IT机房等采用气体灭火的场所,我也参照此条,事故风机按消防设备供电。本人的理解是:气体灭火的送排风事故风机,做为整个气体灭火过程当中的一个组成部分,其供电纳入消防负荷是合理的。老康阁楼 发表于 2015-1-20 13:06:42
厨房呢?lwix1103 发表于 2015-1-23 12:11:54
感谢尺总指出概念性错误!民用建筑中,接触最多的是燃气锅炉房、变电所等。其在气体灭火时气体,关闭相关的风口、阀门,灭火后又启动相关排风机,排出气体,久而久之,形成了“一般是气体灭火后用于排出室内气体”这种认识。fangyuhehe 发表于 2015-5-6 21:59:01
我也想知道:用于商业里厨房呢?需要作为消防负荷吗?需要双电源?电缆需要耐火吗?再笑也是伤 发表于 2016-4-1 10:14:41
个人认为变配电室用于排除气体灭火的事故风机按消防负荷配电好些,火灾时消防切非,非消防电源是断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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