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建筑采用TN-C-S接地系统,进户开关采用4P漏电断路器是否正确?
幼儿园建筑物4层每层500平米,我采用的用是N-C-S接地系统,进户做重复接地,进户开关采用4P漏电断路器,而当地审图部门要求采用TN-S接地系统,进户开关采用3P断路器,各位朋友我是否按照审图部门要求更正?如果是我,进户开关采用3P断路器,为什么采用4P漏电断路器? 采用 3P4W 之 RCD 是也。 有那本规定幼儿园采用TN-S系统吗? CXH1301 发表于 2015-1-7 08:44
有那(哪)本规定幼儿园采用TN-S系统吗?
应该没有这个规定吧?
估计审图凭感觉审的。{:funk:}
既然审图不过 你可定要改了不过我觉得4P的对 banxian 发表于 2015-1-7 09:18
既然审图不过 你可定要改了不过我觉得4P的对
为什么4P的对,能说说理由吗? 《民规》7.7.10第7条,当装设。。。。。 3P4W 之 RCD ,何用之有? yangyang7201 发表于 2015-1-7 09:22
为什么4P的对,能说说理由吗?
有单相负荷时,总开关漏电断路器只能采用4P,否则因有不平衡电流致使总开关无法合闸。应注意的是N极不得断开,以免“断零”故障。 只要把N与PE分开,有些规范就认为是TN-S。 zhouke 发表于 2015-1-7 14:57
有单相负荷时,总开关漏电断路器只能采用4P,否则因有不平衡电流致使总开关无法合闸。应注意的是N极不得 ...
“单相负荷”、“不平衡电流”——扯不上关系。 yangyang7201 发表于 2015-1-7 09:22
为什么4P的对,能说说理由吗?
蒙的 本帖最后由 yangyang7201 于 2015-1-7 19:27 编辑
CXH1301 发表于 2015-1-7 09:56
《民规》7.7.10第7条,当装设。。。。。
《民规》JGJ16-2008
7.7.10 剩余电流动作保护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7 当装设剩余电流动作保护电器时,应能将其所保护的回路所有带电导体断开。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2011
3.1.11 剩余电流动作保护电器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处在 TN-S 系统中,当中性导体为可靠的地电位时可不断开外,应能断开所保护回路的所有带电导体;
只要稍稍比较下《民规》和《低压配电设计规范》中与剩余电流动作保护电器的选择有关的条款,不用再多说什么,就能明白《民规》中的一些条款是多么的武断和不专业。
用《民规》这一条作为进户开关采用4P4W RCD的依据,显然错误。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5-1-7 15:02
“单相负荷”、“不平衡电流”——扯不上关系。
三根相线上电流矢量和不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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