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民规的一点不理解
民规13.9.8条规定的分支线路不应穿越防火分区,其中这个“应”字不太理解,条文解释的不是很清楚,需要这么严格吗? 彪悍的人(tiao)生(wen)不需要解释{:biggrin:} pigl 发表于 2014-12-10 22:39彪悍的人(tiao)生(wen)不需要解释{:biggrin:}
脆弱的火(tiao)规(wen)不能去说明{:lol:}
{:titter:}{:titter:}{:titter:} 这个还是要遵照的,只是干线不宜,很难做到 设计时碰到过这种情况,由于建筑布局某处防火分区很小,仅布置了两、三盏应急灯(疏散灯),从邻近防火分区的应急灯就近接线,审图人员给提了,说违反此条。个人感觉有点教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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