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设备房照明
根据建筑照明设计标准第7.2.2条文说明:对于消防备用照明,其供电电源可取自该场所内消防用电设施的供电装置的电源侧。请问:这一条怎么理解、怎么做? 因为电源侧是双切开关。不知道该怎么接? 我们就是从出线侧接,审图也没提啥 wangsx8210 发表于 2014-12-1 15:59因为电源侧是双切开关。不知道该怎么接?
双切开关的负荷侧,就是“该场所内消防用电设施的供电装置的电源侧”。{:lol:} CXH1301 发表于 2014-12-1 16:10
我们就是从出线侧接,审图也没提啥
能不能截个图看看你们系统图的画法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4-12-1 16:15
双切开关的负荷侧,就是“该场所内消防用电设施的供电装置的电源侧”。
这样子的说法表较好理解,还是原来习惯的画法,谢谢。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4-12-1 16:15
双切开关的负荷侧,就是“该场所内消防用电设施的供电装置的电源侧”。
规范说简单点不好吗,非要这么绕口,为了显示编者的语文水平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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