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火规3.1.7条强条,超高层建筑只在消防控制室内设置控制器可以吗
新火规3.1.7条强条,超高层建筑除消防控制室内设置的控制器外,每台控制器均不应跨越避难层,我一个240米的超高层,只在一层设置了消防控制器,各避难层均不设置火灾报警控制器,这样做可以吗? 理念很重要,搞懂了理念,一切都不是问题—— SO EASY ! 光顾着理念了,是不是连什么叫做“跨越”都没搞明白呀?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4-11-25 20:41理念很重要,搞懂了理念,一切都不是问题—— SO EASY !
专家,直接给晚辈个答案,可以还是不可以吧 根据规范应该没问题,根据丁组长的理念不行。
线路跨越,控制器台数不跨越 canghaicha 发表于 2014-11-25 21:14
专家,直接给晚辈个答案,可以还是不可以吧
拜托请千万牢记:
本论坛,只有一个专家。
那是谁?看帖子就知道。
言归正传:
14X505-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图示
据说:争取来的!
哈哈——没跨越避难层?
又说:主编推荐!
呵呵——没跨越避难层?
现在的规范编制,已经堕落到必须先给编制人员尤其是主编补上语文基础知识培训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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