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jgabc 发表于 2014-11-18 21:46:37

现在网上流传着电子版的,也不知道真假,大伙都提心吊胆的看着用着。

CXH1301 发表于 2014-11-19 08:25:44

我们这边宣贯:说部分还在调整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4-11-19 09:11:01

http://tszx.kscein.gov.cn/Content/Content_View.aspx?id=57238B96-04B9-408C-A06C-A28A77CC33CC
新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执行苏建科614号

一、执行时间和范围
1. 2014年12月1日(含)后受理施工图审查的建设工程,可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进行施工图审查和消防设计审核、各案及消防竣工验收——
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江苏省公安厅难道有内部可靠消息:2014-12-01之前《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会和大家见面?

2. 2014年12月1日至2015年4月30日期间,执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确有困难的,经申报单位向报审的施工图审查机构书面申请,仍可执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未做规定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中已明确规定的设计内容,不再受理专家评审——
是“未做规定”还是“未作规定”?

北方郎 发表于 2014-11-19 09:41:12

本帖最后由 北方郎 于 2014-11-19 09:44 编辑

秋石 发表于 2014-11-18 17:39
估计他被别人误导了。
核实了一下。
人家消防部门自己找印刷厂把意见稿装订了一下,看起来高大上。拿散稿参会的同行误以为是正规出版的。{:4_106:}

北方郎 发表于 2014-11-19 09:51:03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4-11-19 09:11
http://tszx.kscein.gov.cn/Content/Content_View.aspx?id=57238B96-04B9-408C-A06C-A28A77CC33CC
新建筑 ...

咋都是2014,第二条2、3处改为2006;

“有困难”是啥意思?谁没有困难?
加大投资甲方“有困难”,大规模改图设计”有困难“,审图机构如何拿捏?滋生权利寻租?
另外新旧矛盾如何处理,也没细说。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4-11-19 10:00:44

北方郎 发表于 2014-11-19 09:51
咋都是2014,第二条2、3处改为2006;

“有困难”是啥意思?谁没有困难?


并轨过渡期呗。

不过,判定执行2014版“确有困难”,施工图审查机构以何为据?

别又引出啥其他不好的事出来。

北方郎 发表于 2014-11-19 10:07:54

本帖最后由 北方郎 于 2014-11-19 10:14 编辑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4-11-19 10:00
并轨过渡期呗。

不过,判定执行2014版“确有困难”,施工图审查机构以何为据?

李总,在如今施工图审查机构能否作为无利益关系的独立的第三方?他们到底代表谁的利益?对谁负责?他们技术水平是不是最高的?他们的结论是不是最权威的?谁来监督、审计他们?法院“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审图机构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审图无可厚非,而规范的地位比较尴尬,能否都作为准绳?“准绳”和“准绳”矛盾如何处理?


住建部的“准绳”是“准绳”,国家标准委员会和其他部委的“准绳”是不是“准绳”,住建部要不要执行?

yangyang7201 发表于 2014-11-19 10:08:23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4-11-19 10:00
并轨过渡期呗。

不过,判定执行2014版“确有困难”,施工图审查机构以何为据?


图审机构说“有困难”就有困难,说“没困难”就没困难!
“有困难”时不难也难,“无困难”时难也不难!

rainmen_73 发表于 2014-11-19 10:18:12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4-11-19 10:00
并轨过渡期呗。

不过,判定执行2014版“确有困难”,施工图审查机构以何为据?


技术问题绝大多数不会是今天还是对的明天就错了(除非有确切依据说明旧规范条文有重大错误必须立刻修正,也不需要等到新规范执行),规范属于技术类的法规,其更新应该有连续性,而不应该是阶跃断档式的,否则就会引起执行规范人员思维上的混乱。这才是问题的关键

hulitao0104 发表于 2014-11-19 10:28:21

rainmen_73 发表于 2014-11-19 10:18
技术问题绝大多数不会是今天还是对的明天就错了(除非有确切依据说明旧规范条文有重大错误必须立刻修正, ...

规范都是互相引用,根本不管对不对!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4-11-19 10:34:08

北方郎 发表于 2014-11-19 10:07
李总,在如今施工图审查机构能否作为无利益关系的独立的第三方?他们到底代表谁的利益?对谁负责?他们技 ...

{:4_125:}
这些问题,岂能问俺?
我若答之,能作数乎?

只是觉得奇怪:

1、目前我们建筑电气还没有正式执行注册工程师执业制度,一旦正式执行,撇开毫无争议的问题不谈,设计人员与审图人员发生争执,听谁的?
不听审图,人家可能不签字不盖章!
听审图的,该谁对施工图纸负责任?

2、国际标准与国内标准相左,必须按国内标准吗?
若如此,要《标准化法》何用?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4-11-19 10:35:54

rainmen_73 发表于 2014-11-19 10:18
技术问题绝大多数不会是今天还是对的明天就错了(除非有确切依据说明旧规范条文有重大错误必须立刻修正, ...

新《火规》似乎否定了“技术问题绝大多数不会是今天还是对的明天就错了”这种说法哦。{:4_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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