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xcao 发表于 2014-10-24 13:49:10

刚收到的审图意见

       一个多层混凝土结构建筑,0.4kV供电,TN-S系统,设有总等电位联结。审图单位提出一条意见:
       根据民规JGJ16-2008 第7.5.1条2款,及《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 40054-2011 第3.1.3条 ,TN-S系统中凡使用带有隔离要求的三相隔离开关(断路器)必须用四极而不能用三级,而本工程所有含隔离功能的开关、断路器均为三级,必须改为四极。
       按本条审图意见,本项目的开关及断路器全系统均为四极。按王厚余老先生的《建筑电气装置600问》中17.4问和17.6问的回答来看,设有总等电位TN-S系统供电的建筑是不必为电气维修安全装设四级开关的。
       这条审图意见该如何回复审图单位呢?

hbsjzsjy 发表于 2014-10-24 14:29:21

如果有人拿这条给你开单子,你得给他绕绕口舌了,还不知道管不管用,呵呵

rexcao 发表于 2014-10-24 16:00:00

hbsjzsjy 发表于 2014-10-24 14:29
如果有人拿这条给你开单子,你得给他绕绕口舌了,还不知道管不管用,呵呵

那请问一下,各位在审图的老师,是否会用这一条来开单子?

CXH1301 发表于 2014-10-24 16:10:01

只是进线的断路器,其余不用。没有规范规定建筑物内的带隔离功能

wga918 发表于 2014-10-24 16:28:56

审图提的有问题,条文的意思是:同时断开所有极,并不是需要采用四极开关。因为有的隔离电器不能做到同时断开所有极。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4-10-24 16:55:02

hbsjzsjy 发表于 2014-10-24 14:29
如果有人拿这条给你开单子,你得给他绕绕口舌了,还不知道管不管用,呵呵

审图人员的培训,很重要。
不过,现在的审图培训是不是能正常进行,就天知道了。

zhouke 发表于 2014-10-24 21:21:41

审图意见毫无道理,且超出了审图范围。

890214 发表于 2014-10-25 09:32:03

审图人员的培训,很重要。
不过,现在的审图培训是不是能正常进行,就天知道了。
对这条审图意见,李总是什么看法?

number20105269 发表于 2014-10-25 11:24:05

“而本工程所有含隔离功能的开关、断路器均为三级,必须改为四极。”这句话中,“所有”一词就用得极为不妥。赞同4楼的观点,只是进线的断路器如果采用TN-S系统需要设置4级开关外,其他位置不需要。至少一个现实说法是:我们这样做,审图的没提意见。

zagger123 发表于 2015-6-19 10:58:22

说实话,王老的600问很有用,但毕竟不是规范,如果出事了,你不能说你按照王老的书来设计的,必须按照规范来,只有国家的规范才具有法律效益,才能为你做保障,才能让你出事了有依据的

zagger123 发表于 2015-6-19 11:05:15

楼主不要跟规范较真,这是你设计的保障。

lzggwx 发表于 2015-6-19 15:21:48

毫无道理,呵呵

zhouke 发表于 2015-6-20 15:00:16

审图意见无道理,也不满足规范要求。何种情况下采用四极开关,配电设计规范和民规都有明确规定。

linrx 发表于 2015-6-27 17:05:47

进线开关采用隔离开关时采用三极,采用隔离型断路器时用四极,隔离开关无法保证断中性线时同时断相线。

lmhlinka 发表于 2015-7-8 15:13:41

你们这审图还都拿出引用依据,不错了。配电设计全是供电局的人说了算,也没啥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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