尺短寸长:他有资格批评我?切!
yjgabc: 这么重要的内容,正文不提,偏偏放在附录里,真是想骂街。
尺短寸长:老诚版主骂了,被关禁闭一周;尺短寸长也想骂,不好意思骂出口而已。
yjgabc 发表于 2014-11-13 16:44
尺兄说的没错。我应急照明没有加消防电源监控,人家(军队大型设计院审图所)给我来了个二审,我招谁惹谁 ...
这个能跟强条扯上关系?饿,我回去再认真学习一遍规范~ 《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规范本来主要不是发给设计行业的,但里面的内容却要求消防安装实施,设计业只好被夹在其中了。 消防电源监控,我觉得是个好东西,我一用就喜欢上它了!(这话怎么觉得有点别扭)
假如不用消防电源监控,那这条规范执行起来很麻烦——过负荷作用于报警——我觉得这条规范简直就像是给“消防电源监控”量身定做的一般。
我用“消防电源监控”的电流监测来完成过负荷报警,通过图审了。 只要是过负荷需要作用于报警的,我都用“电流监测”来完成,SO EASY!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4-11-13 16:19
附录A,对不?
消火栓系统:有对“消防水泵电源的工作状态”信息显示要求;
你理解错了吧,附录A中各系统的电源状态显示是通过二次的控制线实现的,本来就有的,也不是新版火规要求的,最后一栏的“消防电源”才是针对“消防电源监控系统”的要求。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4-11-13 16:19
附录A,对不?
消火栓系统:有对“消防水泵电源的工作状态”信息显示要求;
迟总说的太对了,附录A那么多,附录A有的就要上吗?干粉灭火要上?泡沫灭火要上......,我语文学得撇,现在才知道还有学的差的。 刚被提完,我的理解现在变成了有消控室就一定要设置消防电源监控和防火门监控。{:1_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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