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问题
请问新火规3.1.6消防设备总数不应超过32点这个问题,前段时间出了个强条。总数超过32点了,审图回复时,只要在系统图短路隔离器处标注几个就行了吗? 没那么简单你平面图也要画出隔离器箱的位置 各地审查机构要求不一样 本帖最后由 bhluww 于 2014-10-15 17:28 编辑
D800-1~8 发表于 2014-10-15 15:03
没那么简单
你平面图也要画出隔离器箱的位置
这个我支持,不画出来,施工图设计就是把规范抄一遍就行了,还要画什么图{:titter:}
唉,新规出来,工作量又要++,钱钱又没见++,分配比例的定额文件是不是也该出新的版本了
D800-1~8 发表于 2014-10-15 15:03
没那么简单
你平面图也要画出隔离器箱的位置
你真说对了{:cry:}光改了系统图,又提意见了,说平面没改。。。请问隔离器箱的位置一般怎么摆? 请问隔离器箱的位置一般怎么摆? 这个规范真够折腾人的。。。 我也吃了这条,光系统图标几个短路隔离器是没用的。。。
现在我从消防接线端子箱出来就把每条回路分开来画清楚。。。审图老师真的会数点数的。。。
而且审图老师还让我把所有的模块也画到平面上,光文字说明模块的安装位置都不行,也是个强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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