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7 二级负荷的供电系统,宜由两回线路供电。在负荷较小或地区供电条件困难时,二级负荷可由一回6kV及以上专用的架空线路供电。
3.0.7 由于二级负荷停电造成的损失较大,且二级负荷包括的范围也比一级负荷广,其供电方式的确定,如能根据供电费用及供配电系统停电几率所带来的停电损失等综合比较来确定是合理的。目前条文中对二级负荷的供电要求是根据本规范的负荷分级原则和当前供电情况确定的。
对二级负荷的供电方式,因其停电影响还是比较大的,故应由两回线路供电。两回线路与双重电源略有不同,二者都要求线路有两个独立部分,而后者还强调电源的相对独立。
只有当负荷较小或地区供电条件困难时,才允许由一回6kV及以上的专用架空线供电。这点主要考虑电缆发生故障后有时检查故障点和修复需时较长,而一般架空线路修复方便(此点和电缆的故障率无关)。当线路自配电所引出采用电缆线路时,应采用两回线路。
我考虑的话,两台变压器各出一个回路,各带50%的负荷;或另引380V不同电源点的低压电源 可以全部做到应急照明上去,但不必要都带电池 zhangjunnhs 发表于 2014-10-11 11:22
个人意见,规范都是由不同的人编的,本位主义是不可避免的,每个人的眼界及专业水平都是有局限性的,不可能 ...
但不能被规范完全限制,人性化设计是为人使用服务的,不然还要你设计个啥!这个怎么做得到?只要规范有明确要求的你认为每个审查师都能让我们人性化设计? zhangjunnhs 发表于 2014-10-11 12:59
我考虑的话,两台变压器各出一个回路,各带50%的负荷;或另引380V不同电源点的低压电源
编规范的人跟你的思路差不多,首先就认定有两台变压器。没有两台变压器的怎么办呢?况且,有两台变压器就一定满足二级负荷的要求吗? 一台变压器出一回路,另一回路从就近别的业主引低压电源 zhangjunnhs 发表于 2014-10-11 14:35
一台变压器出一回路,另一回路从就近别的业主引低压电源
你这种做法满足二级负荷的要求吗? 二级负荷这个说法根源不在教育电气规范 在民规 注册会员 发表于 2014-10-12 09:51
二级负荷这个说法根源不在教育电气规范 在民规
民规的二级负荷是针对高等院校。高等院校走道按二级负荷还勉强说得过去,毕竟规模上去了。如果不做限制,中小学也照此执行,就太不可思议了 zhangjunnhs 发表于 2014-10-11 14:35
一台变压器出一回路,另一回路从就近别的业主引低压电源
这个难度太大了,人家凭什么给你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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