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GJ242-2011 第 4.2.3条如何执行
请教: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242-2011条文说明4.2.3条“建议室外(地上)变电站的外侧与住宅建筑外墙的间距不宜小于20米”这条规定在住宅小区总图中是怎么执行的?条文解释里说是因为电磁辐射问题,采取防辐射措施是否就可以缩小间距?建规和高规里有室外变电站防火间距的要求,当采用干式变压器时间距可以减小一半,那按JGJ242-2011第4.2.3条,电磁辐射的解释,就不满足要求了。正文无,不考虑;
两栋住宅楼间距要40米以上,可能吗 针对箱变和独立式电房 请规范编写组专家来宣贯一趟 专家肯定会说:没事!不宜! 浙江住宅配电规范也有着一条..设计越来越不着做了. “建议室外(地上)变电站的外侧与住宅建筑外墙的间距不宜小于20米”是必要的,不仅仅是电磁辐射的问题,更直观的是噪音的问题。 这个看新建规会比较清楚。
新建规简单说就是如果是油浸变压器那就距离很长。如果是干变,那距离还可以接受,距高层9米,其他6米。箱变距离要求只有3米,这个太近了吧,谁要是这么设计肯定要挨骂了。 变电所的电磁辐射可以采取措施减小,低频噪声不好处理。 不宜,应,强条,中国规范的特色,到了实际工程,设计方为了方便,投资方为了省钱,这条规范规定已无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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