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njianming 发表于 2014-9-24 10:09:58

JGJ16-7.2.1条如何理解


审图的意思,要“AL1总配电箱应将电力、照明电源分别引入,电力、照明各自成系统(JGJ16-7.2.1条)。”

linjianming 发表于 2014-9-24 10:11:27

我们平时可不是这样的,只是在室内照明和插座空调回路分开就行了,这个图审让人直接没有办法回复了,要重新画图呢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4-9-24 13:48:15

若是民用建筑,可答复:
AL1总配电箱的配电系统已将电力、照明分开进行配电,满足 JGJ 16-2008 的 7.2.1 条。

若是工业建筑,可答复:
审图引用标准不适用。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4-9-24 13:51:54

供电局的低压供电回路,会将照明、电力、消防和其他防灾用电负荷的电源“分别引入”建筑物吗?

人家绝不会答应的吧?

ZYC1947DQ 发表于 2014-9-24 14:53:54

如果有供电计量的,计量后分开。自用变电所可从变电所分开引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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