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源主断路器与母联断路器之间应有电气连锁?
JGJ16-2008有如下条文:4.4.12 对于电压为0.4kV系统,开关设备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变压器低压侧电源开关宜采用断路器;
2 当低压母线分段开关采用自动投切方式时,应采用断路器,且应符合下列要求:
1)。。。;
2)。。。;
3)电源主断路器与母联断路器之间应有电气连锁。
多个业主质疑此条,我也认为此条不满足实际需要,应取消。 这条是为了防止两路母线电源相位不同出现短路吧 如果釆用并列运行,条文显然错误,即使不并列运行,很多用户也要求短时并列运行,这时只能拆除联锁线。 2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正文(培训稿)20140306
3.2.17有防止不同电源并联运行要求时,来自不同电源的进线低压断路器与母线分段的低压断路器之间应设防止不同电源并联运行的电气联锁。
有防止不同电源并联运行要求时,理会
JGJ16-2008有如下条文:
4.4.12 对于电压为0.4kV系统,开关设备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3)电源主断路器与母联断路器之间应有电气连锁。
闻见知行 发表于 2014-7-13 16:51 http://www.jzdq.net.cn/club/images/common/back.gif
无防止不同电源并联运行要求时,不理会它就是。 民用建筑电源并列运行的情况极少,工业建筑可能多些。民规条文文字应更准确些。 如果设计未考虑并列运行时出线断路器的开断容量要求,须注意连锁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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