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燃气体报警系统的火灾声光警报器
新火规有如下要求:8. 1. 5 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发出报警信号时,应能启动保护区域的火灾声光警报器。
疑问:
1)火灾声光警报器为何人报警?2)火灾声光警报器设于何处? 3)火灾声光警报器对于光及声压有无要求。 我的认识:
1)火灾声光警报器是为消防值班人员报警,不是现场的生产人员。也许有需要现场人员知道的,但我没听说过。 2)基于1)的认识,火灾声光警报器设在值班人员附近即可。 3)目前的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有自带的声光报警功能,但其声音很小,指示灯显示也很不明显。
为避免改造原有产品,并达到应有功能,我的看法是:有火灾报警系统时,可利用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自带的声光报警功能,并通过消防模块把报警信号传输至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当无火灾报警系统时,如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设于值班室,也可利用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自带的声光报警功能,不必单独设置独立的火灾声光警报器。
对于报警控制器设于现场的情况,可在现场设置光信号明显声压较大的成品声光报警器。 学习了,分析的有道理,我个人觉得探测器还是自带报警功能较妥,主要是针对住宅项目家庭用户,泄露了也好有个警示,家里无人的情况下那就只能靠值班室内部设置的报警器提示值班人员。规范的初衷的好的,但鉴于目前物业管理、燃气公司的利益等等问题,我个人认为相当长一段时期内可能还会是很混乱的局面。另外按原来的做法,厨房的可燃气体探测器通过对讲对讲系统引入值班室是否满足新火规的要求? 既然燃气报警系统的功耗和电源系统不同于火灾报警系统,那该多少个一路?有指导实际设计的东西没有? 目的为了广而告之!!{:smile:} 但是会不会误导其他人员以为有火灾了呢?{:shock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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