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规中建筑面积超过400m2 的营业厅是否为一、二层面积之和
建规第11.3.1.3条:建筑面积超过400m2 的展览厅、营业厅要设应急照明,对于商业并联店,每间店铺一、二层各自面积不超过400,但两层面积相加超过400,这时是否就属于规范中的情况应设应急照明? 这个问题有点老了,我一直认为是两层面积相加,今天有人提出异议,恳请大家帮确认一下 这种情况和单层的比起来,疏散难度更大,所以应该装设。 应该设置的。 本帖最后由 bcdchenp 于 2017-2-7 23:35 编辑
看疏散是如何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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